韶关市南沣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贵公司在“全国代理记账机构管理系统”上传的《中介机构从事代理记账业务审批告知承诺书》及申请材料已收悉。经审核,贵公司符合财政部《代理记账管理办法》(财政部 98 号令)的有关要求,同意贵公司从事代理记账业务并颁发许可证书,请按照《代理记账管理办法》的规定开展相关业务和履行义务,并于取得许可次年起每年 4 月 30 日前在“全国代理记账机构管理系统”申请办理年度备案。
特此批复。
韶关市财政局
2022 年 9 月 2 日
韶关市南沣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贵公司在“全国代理记账机构管理系统”上传的《中介机构从事代理记账业务审批告知承诺书》及申请材料已收悉。经审核,贵公司符合财政部《代理记账管理办法》(财政部 98 号令)的有关要求,同意贵公司从事代理记账业务并颁发许可证书,请按照《代理记账管理办法》的规定开展相关业务和履行义务,并于取得许可次年起每年 4 月 30 日前在“全国代理记账机构管理系统”申请办理年度备案。
特此批复。
韶关市财政局
2022 年 9 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