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扫一扫
    打开 · 手机版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部门频道栏目 > 韶关市财政局 > 公示公告

关于快递收派服务免征增值税政策的公告

时间:2022-06-07 11:27:17 来源:本网 访问量: -
【打印】 【字体: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8号 

现将快递收派服务免征增值税政策公告如下:

  自2022年5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对纳税人为居民提供必需生活物资快递收派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

  快递收派服务的具体范围,按照《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财税〔2016〕36号印发)执行。

  特此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

  2022年4月29日


相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