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代理记账资格管理,规范代理记账活动,促进代理记账行业健康发展,根据《代理记账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98号)的要求,市财政局组织开展了2021年市级代理记账机构监督检查,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被检查单位
韶关市浈江区腾顺达财务咨询有限公司、韶关市武江区常驻财务咨询有限公司、韶关市融元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司、韶关市公泰财务代理咨询服务有限公司、韶关市众投邦双创加速器有限公司。
二、监督检查重点
重点检查代理记账机构的设立条件、执业质量和会计信息质量等情况。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检查发现,主要存在(一)会计基础工作不规范:5 家代理记账机构及其代理记账的部分企业存在部分会计凭证、记账凭证封面要素不全,凭证号未填写,经办人、复核人未签名;部分会计凭证缺失或不全;部分会计业务处理不正确;部分会计业务处理不正确,用错会计科目;部分代理记账公司存在不合规票据入账;部分费用支出报销审核手续不健全等单位内部控制管理不规范。(二)现金管理不规范:2 家代理记账机构及其代理记账的部分企业存在坐支现金的行为。(三)单位内部控制管理不规范:3 家代理记账机构存在代理记账业务负责人或专职从业人员未在本公司购买社会保险的现象。
针对问题,市财政局依法依规依程序下达了检查结论及处理决定,要求被检查单位认真进行整改。今后,市财政局将按照上级财政部门的统一部署,切实履行会计监督职责,规范代理记账活动,促进代理记账行业健康发展。
韶关市财政局
2021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