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完善国有企业收入分配制度,推动国有企业改革发展,促进国有资本合理流动和优化配置,增强政府的宏观调控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09号)、《国务院关于试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意见》(国发〔2007〕26号)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统筹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粤府〔2021〕34号)文件精神,我局于2016年制定了《韶关市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办法》(韶府令第138号),该文件属于规范性文件,按五年有效期的规定,需进行完善并重新修订。结合《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国发〔2021〕5号)文件背景及我市实际情况,我局草拟了《韶关市市属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请将相关修改意见以信件或传真的方式反馈至我局。
征求意见日期:2021年9月24日至10月24日
邮寄地址:韶关市武江区惠民北路18号韶关市财政局资产管理科,邮编:512026
传真号码:0751-8178812
附件(点击下载查看):《韶关市市属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韶关市财政局
2021年9月22日
结果反馈:
韶关市财政局关于公开征求《韶关市市属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反馈
2021年9月24日至2021年10月24日,韶关市财政局在韶关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就《韶关市市属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公众意见,公众可以通过传真、信件等方式反映意见。截至征求意见结束,我局未收到公众反映的意见。
韶关市财政局
2021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