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EN
  • 扫一扫
    打开 · 手机版
  • 扫一扫
    关注 · 政务微博
  • 扫一扫
    关注 · 政务微信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部门频道栏目 > 韶关市财政局 > 公示公告

韶关市财政局法律顾问选聘公告

时间:2021-09-15 10:55:03 来源:本网 访问量: -
【打印】 【字体:

  为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有效防范财政风险,根据《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粤办发〔2017〕3号)和《韶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韶关市兼职政府法律顾问选聘程序规则的通知》(韶府办〔2016〕83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市财政系统涉法事务的实际情况,我局现面向社会公开选聘兼职政府法律顾问:

  一、聘任人数:选聘兼职法律顾问的执业律师1名。

  二、报名条件:

  1、政治素质高,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

  2、具有良好的执业道德和社会责任感;

  3、法律专业毕业并取得律师执业证书,具有5年以上执业律师经历,专业能力较强;

  4、严格遵纪守法,未受过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未受过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或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

  所在的律师事务所,应当在近3年内未受过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或者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

  5、热心政府法律事务工作,身体健康,年龄一般应在30周岁以上55周岁以下;

  6、熟悉财政、税收、国有资产、政府采购及相关财经法律法规,并具备丰富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经验;

  7、所在的律师事务所必须是依法注册成立,具有独立运作能力,并能够承担法律责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对律师事务所设立及从业的规定。

  8、所在的律师事务所专职执业律师在3人(含)以上;

  所在的律师事务所注册地在韶关市区内并具有财政部门法律事务工作经历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三、职责要求

  1、为单位重大行政决策、重要行政行为提供法律意见;

  2、为单位制定、审查规范性文件提供法律意见;

  3、参与处理单位行政复议、诉讼、仲裁和其他非诉讼法律事务;

  4、参与单位重大项目的洽谈以及重要法律文书、合同、协议的起草、修改、审查工作;

  5、参与处理单位重大突发性、群体性事件的涉法事务;

  6、承办韶关市财政局交办的其他法律事务。

  应提交的资料

  1、申报函(附件1);

  2、承诺函(附件2);

  3、律师业务利益冲突审查申明函(附件3);

  4、应聘律师信息表(附件4);

  5、律师事务所基本情况(附件5);

  6、应聘律师业绩清单(附件6)

  7、服务方案(附件7)

  8、律师事务所授权委托书(附件8)

  五、评审选聘方式

  由我局组成评审小组并邀请政府相关部门参与进行综合评定,择优聘任并确定。

  六、法律顾问费用标准

  年度法律顾问酬金初步拟定人民币15000-20000元,具体金额以合同签订为准。如需法律顾问代理诉讼案件,其代理费用视案件的难易、复杂程度,由双方相互协商另行确定。

  七、报名方式及期限

  有意者请在韶关市人民政府网站下载申报资料,按要求据实填写后,于2021年9月30日前在上班时间(8:30至12:00  14:30至17:30)将书面材料报送韶关市惠民北路18号韶关市财政局,电子版同时发邮箱:294622044@qq.com

  兼职法律顾问一经聘用,韶关市财政局将与执业律师所在的律师事务所签署聘任合同。

  联系人:冯斯林,电话:0751-8177016。

  联系地址:韶关市武江区惠民北路18号市财政局法规和会计科

  韶关市财政局

  2021年9月15日


相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