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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市财政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时间:2025-01-06 17:16:29 来源:本网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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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年,我局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统筹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现将我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如下:

  一、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加强财政法治建设组织保障

  1.严格履行好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切实发挥好党政主要负责人作为法治建设的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的作用。坚持党组对财政法治工作的全面领导,统筹推进财政法治建设,根据市依法治市办的工作部署,严格落实《韶关市财政局落实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工作方案》工作要求,定期听取本局法治建设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法治建设有关重大问题,将财政法治建设与财政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法治工作部署到位、任务到位、落实到位。

  2.加强对法治财政建设谋划推动。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要求,明确局内各部门的普法责任、普法重点,编制实施普法责任清单,细化工作举措。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保障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需要,完善行政执法保障。

  3.全面推进从严治党。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层层压实管党治党工作责任,突出重点、树好导向,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工作责任制。全面增强执政本领,强化班子成员的“一岗双责”,把党风廉政建设融入财政工作各方面全过程。以党建考核为牵引,落实规范化建设要求,切实抓好党组、机关党委、党支部三级党建责任的落实,形成党建工作齐抓共管良好局面。

  (二)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

  1.抓住领导干部“关键少数”。深入推进领导干部专题学法。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和党内重要法规等列入党组中心组学习计划,组织专题集体学习,增强领导班子法治意识。切实落实局领导班子“述法”要求,以上率下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推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

  2.加强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一系列讲话,落实到领导班子定期学法制度中来,作为干部教育培训重点专题。依托“财学”APP、“韶关普法平台”,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丰富内涵、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综合运用线上线下结合的方式,厚实干部法律素养,提高依法行政意识。通过积极参与各项党建活动,进一步增强单位干部职工的看齐力、向心力和凝聚力。

  3.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通过局党组会“第一议题”、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宣讲会、“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青年理论学习小组等形式,迅速开展传达学习,掀起学习宣传贯彻的热潮。紧扣改革任务,加强政策研究,以钉钉子精神扎实推动财税体制改革各项措施落实落地,为更好发挥财政职能作用推动韶关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制度保障。

  4.实施“八五”普法规划,持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认真做好财政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全年多次宣讲习近平法治思想等多部法律,营造积极学法的浓厚氛围;结合全体干部职工工作实际,依托“双周讲坛”等平台,全年系统学习宣讲有关财政法律法规;积极参与全市“12.4”等重大普法宣传活动,突出重点法律法规宣传,联合浈江区普法办和浈江区司法局在黎市镇大村华南教育历史研学基地开展“乡村振兴·法治同行”暨“送法进乡村”普法宣传活动。通过发放普法宣传册、阐释具体案例、有奖问答、邀请律师现场答疑解惑等多种形式向群众普及有关法律法规知识,提高广大群众学法、守法和用法意识,发放宣传资料1500余份,现场有200多名群众参加活动,取得较好的宣传效果。

  (三)依法履行财政职能

  1.加强财政管理,不断提升管财理财水平。严格执行《预算法》、《预算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依法依规组织收入,全面落实减税降费政策,确保财政收入的稳定增长和有效缓解企业资金压力。在支出方面,坚持底线思维,民生优先,进一步优化支出结构,确保“三保”底线兜牢兜实。同时,加强预算管理和绩效管理,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高质量编制提交2023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4年预算草案报告,获市人代会高票通过。

  2.强化政府债务管理。一是依法接受人大监督,每年专题向人大报告债务规模、预算管理等情况。二是主动筑牢债务风险防线,每月对政府债务风险进行监测,及时对债务风险进行分析研判,确保不出现债务风险事件。三是积极落实还本付息责任,统筹做好政府债券偿还计划,多渠道落实资金来源,确保法定债务不出风险。

  3.优化政府采购领域营商环境。履行《政府采购法》赋予职能,优化政府采购领域营商环境。一是规范政府采购行为,保证政府采购高效、规范开展。截至9月30日,我市全年完成政府采购项目829个,预算金额157542.37万元,实际采购金额153316.46万元,节约财政资金4225.91万元,节约率为2.68%。二是加强政府采购政策指导。通过编制《年度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具体方案》、组织“以案释法”政府采购专题培训活动,正确引导采购人落实政府采购扶持中小企业政策,增强采购人、代理机构的法律意识和规范意识。三是优化政府采购领域信用体系建设。灵活运用政府采购项目信用评价结果,将信用评价结果充分融入政府采购活动和监督检查中。四是打造政府采购领域公平竞争市场。开展政府采购领域“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通过专项整治,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平等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权利,营造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按照“谁采购、谁负责”的原则,开展采购人落实主体责任监督检查,对政府采购活动中存在妨碍公平的问题进行处理,从严整治损害营商环境的突出问题,优化营商环境。

  4.强化“三公”经费管理。严格落实中央、省、市各项工作要求,严格执行各项政策规定,有效开展相关工作。一是印发《韶关市财政局关于加强“三公”经费管理的通知》、《市直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会议费管理办法》的补充通知等一系列文件,建立健全政府过紧日子长效机制,按照实事求是、有效衔接的原则,规范市直机关会议费用管理、严把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编制关,进一步加强我市“三公”经费管理。二是将“三公”经费执行监控和重点疑点信息核查纳入年度监督工作计划,通过系统核查、现场核查的方式,监督检查预算单位的经费使用情况,及时开展专项检查工作,切实监管好全市“三公”经费使用情况。

  5.扎实开展财会相关监督检查。为筑牢财政资金安全防线,切实落实《会计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定,深入贯彻落实中省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有关规定,防范化解资金管理风险。一是开展农村集体“三资”监管突出问题集中专项整治。联合有关单位制定专项方案,组织各县(市、区)开展问题排查,建立整改台账,推动23个村落实整改。二是开展涉企乱摊派问题专项整治。局制订工作方案,稳妥有序推进整治工作。三是深入开展小额建设工程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成立工作专班,制定局工作方案,梳理查摆财政部门存在的问题和风险点。四是深入开展财经纪律重点问题监督检查,全市财政部门共对56户国家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开展了重点检查,检查发现问题涉及金额1440.9万元,针对各单位存在的短板和问题,下达整改通知,督促立行立改,建章立制,完善内部管理,提高全市会计信息质量。

  6.切实保障“百千万工程”顺利推进。2024年来,在财政收支运行持续紧平衡的情况下,我局坚持以“头号力度”保障“头号工程”,扎实履行要素保障专班职责,统筹资金落实市级纵横财力保障机制,进一步推动资金要素精准投向“百千万工程”重点任务重点项目。本年度市级财政安排6.5亿元,争取中省财政资金88.76亿元支持“百千万工程”相关项目。争取并发行新增专项债券资金90亿元,安排用于产业园区配套基础设施、乡村振兴示范带建设、医疗教育卫生、供水工程、老旧小区改造、水利工程等“百千万工程”相关项目的资金84.1亿元,占比93.4%,远超省“不低于三分之二”的要求。同时坚持专款专用,资金专户管理到位。落实相关管理办法,开设“百千万工程”资金专户,对财政“百千万工程”重点任务专项资金实行专户管理,并依托“数字财政”系统开展全流程、全链条跟踪监督,确保专款专用,保障资金安全。

  (四)持续完善财政法律风险防控体系

  1.推进重大行政决策规范化建设。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严格按照《韶关市财政局党组会议议事规则》和“三重一大”事项的规定,凡属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的使用,都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由集体讨论作出决定。确保财政决策科学民主、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

  2.落实财政法律顾问制度。深入实施《韶关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则》,聘请南枫律师事务所赵泰作律师为法律顾问,参与规范性文件的起草论证工作和重大决策、执法决定合法性审核工作,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作用。同时加强法制审核工作,对涉及重要改革事项以及需要以政府名义签订协议、需上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等重大事项以及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重大行政执法行为都按法制审核要求,严格把关,2024年度共做出合法性审查意见14份。

  (五)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

  1.严格实施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严格按制度要求开展行政许可审批、行政检查和行政处罚等行政执法事项,落实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和重大行政处罚听证制度,规范执法文书。按照省财厅要求积极开展执法案卷专项评查,全面审核执法全过程留痕记录情况,实行一案一卷和建立案卷目录,以查促改,以查促建,实现执法行为有清单、执法程序有指引、案卷归档有标准的财政规范执法模式。2024年以来我局受理投诉、举报6宗,实施行政许可2宗,行政检查4宗,行政处罚3宗。

  2.深化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根据《韶关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实施方案》工作要求,制定韶关市财政局2024年度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及抽查事项清单,会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成立专项检查工作组,在市辖区内开展代理记账机构监督检查工作,相关机构在规定的整改时间内已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了整改并反馈整改情况。通过检查达到了规范代理记账机构服务市场秩序、促进代理记账机构服务规范、诚信自律,有效推动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目的。

  3.持续推进政务公开。深入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法定公开文件和日常工作动态信息全部通过韶关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开。始终坚持在信息公开的规范性、时效性、全面性、易懂性、获取信息的便利性上下功夫,全面公开财政预决算、预算调整、绩效评价、权责清单、执法依据、执法文书等相关信息。

  二、存在问题及原因

  2024年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深入坚持全面依法治国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相比,仍存在一定差距。

  (一)思想认识有待进一步提高。积极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是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基本工作要求,但是极少数工作人员对法治建设的重要性紧迫性认识不足,没有将法治和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不同程度地存在依法行政意识不强、法治能力不高和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问题的能力还需增强等问题。

  (二)法治力量队伍建设比较薄弱。一是缺少具有法律工作经验和法律背景的专业人才,与目前法治工作的日趋专业性、复杂性、挑战性不相匹配。二是对行政执法人员缺乏系统的执法培训。大多依靠在会议上学习相关法律知识,对行政执法工作的认识不够全面,导致部分行政执法人员执法意识不强,对政策、法律、法规掌握不够牢固,行政执法能力有待提高。

  (三)行政执法案件较少,主要是会计监督检查,多以查阅资料及文字反馈等执法记录为主,全过程记录基本以文书记录为主。缺少沟通交流平台,对行政裁决案件进行有深度的理论分析和成果还比较少,总结归纳提升的不够多。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我局将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在法治实践中不断探索和创新,持续加强法律培训,改进普法宣传方式,不断提高机关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立足财政主责主业,努力开创新时代法治财政建设新局面。

  一是狠抓增收节支,加力提效强化资源统筹。加强财源建设,强化财政收入形势分析研判,健全税收征管机制,确保税收收入应收尽收。同时,大力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科学安排财政支出顺序,尽力而为、量力而行,按照保“三保”、保刚性支出、保重点项目的优先顺序,合理安排财政支出,加大“百千万”工程财政保障力度,集中财力办好大事要事,锚定高质量发展首要任务和构建新发展格局战略任务,认真落实省委“1310”具体部署。

  二是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确保全市财政平稳可持续运行。一方面,兜牢基层“三保”底线。将增强基层财政保障能力作为兜牢“三保”底线的关键,严格落实财政资金直达机制,强化财力下沉力度,全力保障县(市、区)财政平稳运行。加强县(市、区)财政运行监测,更加全面、准确评价县(市、区)财政运行情况,做到动态监测、分类管理、精准施策,及时发现化解风险隐患。另一方面,建立健全防范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长效机制。把“防范债务风险”作为债券分配的重要原则,进一步强化预算约束和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充分开展财政承受能力评估,量力而行开展项目建设,严禁建设形象工程、政绩工程以及脱离当地财力可能的项目,确保全市政府债务风险整体可控。

  三是持续深入开展财会监督专项行动。根据省统一部署,认真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精神,持续深入开展财会监督专项行动,对违反财经纪律的问题,该处理的处理、该问责的问责,强化财会监督威慑力。对专项整治发现的问题要深入剖析产生问题原因,举一反三,完善制度,补齐短板,建立长效机制,压实各方责任,切实强化财政收支管理和地方政府债务管理,不断提升工作水平。

  韶关市财政局

  2025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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