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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医疗服务与保障
能力提升(公立医院综合改革)
补助资金的通知

时间:2024-03-15 15:36:15 来源:本网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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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直有关单位,曲江区财政局:

  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补助资金的通知》(粤财社〔2023〕341号)及市卫生健康局资金分配方案,现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补助资金。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此项资金收入列2024年度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249医疗卫生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支出列“210卫生健康支出”下的项级科目。

  二、请各地按照《财政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 国家医保局 国家中医药局 国家疾控局关于修订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等5项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社〔2022〕31号)等有关制度规定,科学管理和使用资金,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防止出现挤占、挪用、虚列、套取补助资金等行为。

  三、请各地严格落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对照《绩效目标表》(附件2)做好绩效运行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财政资金发挥预期效益。此外,要组织本级主管部门制定项目明细绩效目标,于60日内报送市财政局和市级主管部门备案。

  四、此次下达的补助资金列入直达资金管理,资金标识为“01中央直达资金”,项目代码“10000015Z155080000004”,此标识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整个环节。市县财政在分配该直达资金时,应单独下发文件,在数字财政系统中及时下达包含直达资金标识的指标,并与直达资金监控系统准确衔接,确保数据真实、账目清晰、流向明确。

  附件:1.2024年中央财政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补助资金分配表

  2.绩效目标表

  韶关市财政局

  2024年3月4日

附件1

2024年中央财政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

(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补助资金

金额单位:万元

序号

单位

本次下达

补助资金

资金项目用途

合计

336

1

粤北人民医院

14

强化市级院感、护理、科教、检验、放射、影像、超声、病历7个质控中心运行

2

韶关市第一人民医院

2

强化市级血透质控中心运行

3

市中医院

32

培育国家中医优势专科,强化市级中医科质控中心运行

4

市妇幼保健院

96

强化婚前孕前特色专科建设,推动市及妇科、儿科、新生儿科3个质控中心运行

5

市第二人民医院

8

加强突发化学中毒应急救治规范化建设,提升公共卫生救治能力

6

粤北第二人民医院

22

建立DIP付费改革精细化管理系统,强化公立医院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发挥市传染病质控中心作用

7

粤北第三人民医院

2

推动市级精神疾病质控中心运行

8

韶州人民医院

40

改造综合服务平台,促进优质资源下沉

9

市慢性病防治院

32

提升慢性湿疹、神经性皮炎、肥厚性皮肤病的诊治能力,强化市级皮肤科质控中心运行

10

市口腔医院

30

提升口腔专科服务能力

11

曲江区

58

补助资金


相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