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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达2023年新冠病毒疫苗及接种费用
中央财政补助资金预算(第二批)的通知

时间:2024-03-01 10:19:16 来源:本网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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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医保局:

  根据《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医疗保障局 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下达2023年新冠病毒疫苗及接种费用中央财政补助资金预算(第二批)的通知》(粤财社〔2024〕12号),现下达结算2022年上半年新冠病毒疫苗及接种费用中央财政补助资金55万元(项目代码:10000021Z215110010003),用于对医保基金负担新冠病毒疫苗及接种费用的补助。该项资金收入列2023年度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208结算补助收入”,支出列2023年度“21012财政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一般公共预算科目。

  请严格落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对照本次下达的绩效目标(附件)做好绩效运行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财政资金发挥预期效益。

  附件:新冠病毒疫苗及接种费用财政补助资金绩效目标表

  韶关市财政局

  2024年2月7日

  附件

新冠病毒疫苗及接种费用财政

补助资金绩效目标表

(2023年度)

项目名称

新冠病毒疫苗及接种费用财政补助资金

主管部门

省医保局、省卫生健康委

资金情况

年度金额

其中:中央资金

1889万元

省级资金

市县资金

年度目标

对医保负担阶段医保基金补助,及时拨付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基金财政专户。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完成全程接种

90%

时效指标

财政补助资金及时拨付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基金财政专户

100%

完成接种任务时限

2022年上半年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目标人群疫苗接种覆盖率

按国家下达任务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政策知晓率

100%

工作满意度

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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