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医保局:
根据《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医疗保障局 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下达2023年新冠病毒疫苗及接种费用中央财政补助资金预算(第二批)的通知》(粤财社〔2024〕12号),现下达结算2022年上半年新冠病毒疫苗及接种费用中央财政补助资金55万元(项目代码:10000021Z215110010003),用于对医保基金负担新冠病毒疫苗及接种费用的补助。该项资金收入列2023年度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208结算补助收入”,支出列2023年度“21012财政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一般公共预算科目。
请严格落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对照本次下达的绩效目标(附件)做好绩效运行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财政资金发挥预期效益。
附件:新冠病毒疫苗及接种费用财政补助资金绩效目标表
韶关市财政局
2024年2月7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