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市公安局、粤北人民医院:
为贯彻落实《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1〕22号),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 、实现政府采购项目绩效目标,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功能、保障各市场主体平等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加强防控廉政风险。经研究,决定开展2022年政府采购项目政府采购需求监督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1.采购需求和采购实施计划的调查、确定、编制、审查情况。
2.本单位的政府采购活动内部控制制度健全情况。
二、监督检查
市财政局将于2022年12月12日开展政府采购项目采购需求管理监督检查。请贵单位将本单位的《政府采购活动内部控制制度》、《采购需求管理监督检查采购项目名单》(详见附件)内的项目采购需求和采购实施计划的调查、确定、编制、审查等有关书面资料,于12月7日前报送我局政府采购监管科。
监督检查开展期间发现的检查单位未按照《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进行采购需求管理、采购需求管理不规范或者采购需求管理的,财政部门将责令相关单位整改,并告知其主管预算单位。
附件:采购需求管理监督检查采购项目名单
韶关市财政局
2022年12月1日
(联系科室及电话:政府采购监管科,8176550)
附件
采购需求管理监督检查采购项目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