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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市财政局加强督导考核 多举措推动县级预算绩效管理提速见效

时间:2021-02-05 16:48:07 来源:本网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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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推动韶关市各县(市、区)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稳步开展,促进韶关市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韶关市财政局印发了《韶关市县级财政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考核实施细则(试行)》,并对县级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考核通报,以督导考核,推动县级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加速推进。

  从考核结果看,各县(市、区)已基本实现年初预算项目绩效目标申报全申报、全审核,并开始积极探索开展绩效监控、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绩效自评、事后评价覆盖面逐年拓展。通过考核工作的开展,做到以问题为导向,进一步摸清了现阶段各县(市、区)工作推进中在制度建设、工作推进、技术需求等方面存在的难点、堵点问题,为继续有效推进县级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奠定了基础。

  在下阶段的工作中,我市要通过以下工作举措进一步推动县级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

  一是要进一步压实责任。一方面,各县(市、区)财政部门要针对各个环节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或业务操作指引,将财政部门、业务主管部门、项目单位的绩效管理责任落到实处,并与预算管理各个环节有效契合。另一方面,各县(市、区)要对照工作要求,分解工作任务和目标要求,明确完成时间节点,制定本地区加快推进全面实施算绩效管理的工作计划。

  二是要继续加强指导培训。积极建立日常联系工作机制,密切日常沟通,采取多种措施加大县(市、区)财政部门培训交流力度,将绩效管理理念传导到县(市、区)财政部门。同时,将所有参与预算绩效管理的人员纳入培训范围,主动相互学习借鉴先进经验,形成互相学习、共同进步的良好氛围,加速推动各县(市、区)预算绩效管理意识和管理水平的提升。

  三是要继续强化督导考核。从2021年开始,市财政局将根据各县(市、区)的工作计划,每半年组织督导、考核一次,及时跟进和指导各县(市、区)预算绩效管理各项工作的落实情况。考核结果将在全市范围内进行通报,抄送各县(市、区)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并作为市对县级转移支付资金分配的参考依据。市财政局还将对考核排名后三名的县(市、区)财政局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进行约谈,使各县(市、区)财政局主要领导深刻认识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将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作为财政的中心工作来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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