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事成(广州)医学科技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2025年韶关市卫生健康系统医用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批)-彩色超声诊断系统采购项目(项目编号:SY25GZ086,包号:采购包1、2)”的投诉书,本机关已于2026年1月22日收悉。经审查:
一、你公司对“2025年韶关市卫生健康系统医用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批)-彩色超声诊断系统采购项目(项目编号:SY25GZ086)”未进行质疑,直接提起投诉,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九条第二款第(一)项“提起投诉前已依法进行质疑”的规定。
二、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一条第(二)项的规定,你公司的投诉不符合法定受理条件,本机关决定不予受理。
你公司对本投诉不予受理决定不服的,可在送达之日起60日内向韶关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告知书送达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韶关市财政局
2026年2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