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蓝脊康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2025年韶关市卫生健康系统医用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批)-彩色超声诊断系统采购项目(项目编号:SY25GZ086,包号:采购包1、2)”的投诉书,本机关已于2026年1月22日收悉。经审查:
一、投诉书存在投诉事项不具体、明确,缺少必要的证明材料等问题,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九条、第十八条的规定,本机关于2026年1月23日以邮寄方式向你公司发出《政府采购投诉一次性补正通知书》(韶财采投﹝2026﹞3号),要求你公司在收到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补正投诉书,重新向本机关投诉。2026年1月24日邮件送达你公司,截至2026年2月3日,本机关未收到你公司补正材料。
二、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一条第(一)项的规定,本机关决定不予受理。
你公司对本投诉不予受理决定不服的,可在送达之日起60日内向韶关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告知书送达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韶关市财政局
2026年2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