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市城市照明管理中心、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广东粤新电力工程有限公司对“韶关市主城区城市智慧照明节能增效改造采购项目(项目编号:SG25GZ041,包号:采购包2、3)”的投诉,本机关已于2026年1月22日依法受理并展开调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七条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八条的规定,现通知你单位暂停该政府采购活动,暂停期限为30日。
你单位收到通知后应当立即中止采购活动,在法定的暂停期限结束前或本机关发出恢复采购活动通知前,不得进行该项采购活动。
韶关市财政局
2026年1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