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扫一扫
    打开 · 手机版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部门频道栏目 > 韶关市财政局 > 政府信息公开

关于下达2025年第二批中央财政计划
生育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

时间:2025-07-11 10:39:48 来源:本网 访问量: -
【打印】 【字体:

  各区财政局:

  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5年第二批中央财政计划生育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粤财社〔2025〕107号)分配方案,现下达2025年第二批中央财政计划生育转移支付资金。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该项资金收入列2025年度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249医疗卫生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支出列“210卫生健康支出”下的项级科目。

  二、请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好省级以上补助资金,尽快将本次下达资金分配拨付至有关单位。请按照相关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科学管理和使用资金,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防止出现挤占、挪用、虚列、套取补助资金等行为。

  三、请各地严格落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对照《绩效目标表(计划生育转移支付资金)》(附件2)做好绩效运行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财政资金发挥预期效益。此外,要组织本级主管部门制定项目明细绩效目标,经同级财政部门审核后报送市财政局和市级主管部门备案。国家卫生健康委和财政部将加强对各地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的考核,考核结果与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安排挂钩。

  四、该项资金列入转移支付预算执行常态化监督范围,财政部门要在数字财政系统及时接收上级下达的转移支付项目,并保持“追踪”标识不变,依托数字财政系统转移支付监控模块,加强日常监管,提高转移支付资金管理使用的规范性和有效性。

  五、该项资金纳入“三保”资金专户管理,资金标识为“A0403-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及特别扶助”,此标识贯穿项目入库、预算编制、预算执行和资金拨付全过程,且保持不变。财政部门应按规定接收上级下达的转移支付项目,在数字财政系统中及时下达包含“三保”标识的指标,不得随意增加、删减和修改,确保数据真实、账目清晰、流向明确。

  附件:1-1.2025年度中央财政计划生育转移支付资金分配表

  1-2.2025年度中央财政计划生育转移支付资金分配明细表

  2-1.绩效目标表(计划生育转移支付资金)

  2-2.绩效目标表(分解)

  韶关市财政局

  2025年6月10日


相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