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4日,韶关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环境资源审判新闻发布会,通报2024年以来全市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情况。数据显示,全市法院共审结各类环境资源案件143件,环境公益诉讼案件同比下降13.04%,生态司法保护成效显著。
发布会上,市中院发布了《韶关法院环境资源审判白皮书》及典型案例。据介绍,韶关法院坚持“保护优先、修复为主”理念,创新建立“一岗双责”制度、生态损害修复移送监管机制等特色机制。在广东某林场与刘某侵权责任纠纷案中,创造性让侵权人既放牧又护林,实现生态保护与民生发展双赢。
韶关法院持续扩大绿色司法保护范围,新设立广东新丰鲁古河国家湿地公园生态巡回法庭等司法站点。2024年以来,发出生态环境类司法建议7份,采纳率达100%。通过开展“敲门行动”,发放法律风险告知书1800余份,将普法宣传落到实处。
韶关中院相关负责人表示,2025年是“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提出二十周年,韶关法院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绿美韶关建设提供坚实司法保障。
省人大代表贺爱兰等与会代表委员对韶关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给予高度评价,认为其创新举措取得了良好社会效果。(转载韶关日报 叶铭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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