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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韶关山更绿水更清生态更美好
——市人大常委会全力护航绿美韶关生态建设综述

时间:2023-07-11 10:33:01 来源:韶关日报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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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青花欲燃,水绿风荷举。连日来,我市三级人大五级代表积极响应省委和省人大号召,以绿美广东生态建设为主题,共同开展2023年代表集中履职活动。他们深入林间地头,走进代表联络站,来到百姓家门口,主动捐款种树,调研推动林下经济发展,宣讲省委关于深入推进绿美广东生态建设的工作部署,积极示范带动广大群众参与绿美广东生态建设。一场声势浩大的“绿美广东人大行动 生态韶关代表添彩”主题活动迅速在全市铺开。  

  今年,“绿美广东”写入省政府工作报告,绿色正成为广东的鲜明底色、重要特征。市人大常委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十三届二次、三次全会精神,全省高质量发展大会精神以及省委书记黄坤明在韶调研的指示要求,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绿美广东生态建设的部署要求,打出“立法+监督+代表工作”的组合拳,依法履职,主动担当,充分发挥人大作用,护航绿美广东、绿美韶关生态建设,全力助推构建绿美广东生态建设新格局。

“六个聚焦”精准发力

  我市是林业大市,森林覆盖率74.52%、林地保有量144.59万公顷、活立木蓄积量1.05亿立方米,这三项反映森林资源状况的主要指标均居全省前列。成功创建粤东西北首个“全国绿化模范城市”,是国家森林城市、国家园林城市,是广东北部生态屏障、南岭国家公园创建主阵地,是全国生态文明建设试点地区、全国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试点地。  

  2023年是全面推进绿美韶关生态建设的开局之年。市人大常委会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以绿美广东生态建设目标任务为方向,将其列入市人大常委会年度工作重点,聚焦“六大行动”精准发力。  

  聚焦“实施森林质量精准提升行动”,开展林分、林相改造等专题调研;  

  聚焦“实施城乡一体绿美提升行动”,强化精准监督和全过程监督。紧扣城市污水管网建设、污水收集等重点,开展有效监督;不断强化对市政府环境状况与目标完成情况的监督;开展农村安全饮用水保障情况、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乡村人居环境整治等专题调研;  

  聚焦“实施绿美保护提升行动”,对车八岭、丹霞山、南岭等重点生态功能区,山地森林及生物多样性保护工程、水源涵养林建设等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情况开展调研;开展野外用火、森林防火等工作调研,进一步促进森林督查、巡护等工作水平的提升;  

  聚焦“实施绿色通道品质提升行动”,对高速公路、铁路、国省道、南粤古驿道等道路景观情况,河流两岸生态保护与修复、景观与特色营造等万里碧道工程进行跟踪调研;  

  聚焦“实施古树名木保护提升行动”,开展古树乡村和古树公园调研,加强古树名木资源保护管理;  

  聚焦“实施林业产业发展提升行动”,开展国储林项目建设,林下经济和特色经济林,碳达峰、碳中和等调研。  

  为强化监督作用,推动绿美广东生态建设落地落实,见行见效,当前,市人大常委会结合“更好发挥人大代表作用”主题活动,充分发挥各级人大代表合力,制定《关于开展“绿美广东人大行动生态韶关代表添彩”主题活动的实施方案》,以绿美广东重点任务及群众关切的问题为内容,组织人大代表集中履职,采用“1+N”主题活动模式,以代表小组活动为基本形式,开展集中视察、专题调研、执法检查、进联络站接待群众、走访群众听取意见建议等活动。充分发挥代表联络站的作用,打通绿美广东生态建设“最后一公里”,各级人大代表以代表联络站为平台,了解绿美广东生态建设的社情民意,及时督促解决绿美广东生态建设中的各种突出问题。

法治引领护航“绿美”

  绿美广东生态建设,重在建章立制。市人大常委会坚持人民至上,法治引领,把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贯彻新发展理念写入法律制度,用最严格的制度、最严密的法治保护蓝天绿水青山。  

  “十四五”期间,围绕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我市科学编制立法规划和计划,统筹安排包括《韶关市城市绿地管理条例》《韶关市红色资源保护条例》《韶关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矿产资源管理的决定》《韶关市城市噪声污染防治条例》《韶关市古驿道遗迹保护条例》《韶关市古村落保护条例》等在内的6项立法项目。  

  为不断提高立法质量,市人大常委会坚持生态惠民,“小切口”立法,深入开展各类专项调研,广泛听取和收集各界意见、建议,聚焦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堵点问题,有序开展立法工作。如市人大常委会颁布施行了《韶关市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确保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安全,保证群众喝上干净、卫生、安全、放心的饮用水;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改善城市环境风貌、提高城市绿地管理水平和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市人大常委会有针对性地开展《韶关市城市绿地管理条例》立法工作;结合我市矿产资源较丰富的实际,为更好地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矿产资源,市人大常委会多次组织专题调研,出台了《韶关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矿产资源管理的决定》。为协同构建高品质的城乡绿美生态环境,我市还将陆续开展《韶关市城市噪声污染防治条例》《韶关市古驿道遗迹保护条例》《韶关市古村落保护条例》等立法工作。  

  为确保法治护绿见成效,市人大常委会采取市、县联动方式,加强执法检查。在全域开展《韶关市野外用火管理条例》《韶关市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的执法检查;配合省人大常委会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广东省环境保护条例》《广东省城市绿化条例》执法检查,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改善和管理水平的整体提升。(转载韶关日报 文静)

  (严禁第三方复制和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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