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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韶关市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实施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征求社会公众意见情况的说明

时间:2020-01-30 17:32:17 来源:韶关市生态环境局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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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鼓励公众积极参与环境监督管理,严肃查处环境违法行为,展现环境保护部门改善环境质量的决心,充分发挥公众的力量,对环境违法行为形成零容忍的社会氛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广东省环境保护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我局起草了《韶关市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实施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

我局于2019年12月27日将该征求意见稿发布于韶关市人民政府网,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期间(2019年12月27日-2020年1月10日),我局未收到公众反馈的意见,特此说明。

                          韶关市生态环境局

     2020年1月21日

点击查看相关文件:韶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公开征求《韶关市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实施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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