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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告(2021.11.22)

时间:2021-11-22 16:34:27 来源:韶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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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11月12日,我局执法人员根据厂家举报,对位于韶关市武江区沐溪工业园沐溪大道206号韶关市名冠精品包装有限公司车间首层108号的广州市骅夏物流有限公司韶关分公司进行了检查,现场查获涉嫌假冒“汾酒”商标的青花汾酒共30箱,总计180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我局依法对上述物品实施扣押强制措施。

  本局经过多方查找,无法确定涉案商品的所有人,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四十一条第三款之规定,请涉案商品所有人于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韶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高新区分局接受调查(地址:韶关市武江区沐溪大道168号莞韶大厦二楼韶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经检股)。

  联系人:刘先生、赵先生;联系电话:0751-8297515

  韶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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