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省级以上生态公益林效益补偿资金的通知》(粤财资环〔2020〕130号),广东省财政厅提前下达浈江区2021年省级以上生态公益林效益补偿资金560.06万元。此项资金主要用于因划定为省级以上生态公益林而禁止采伐林木造成经济损失的林地经营者或林木所有者以及生态公益林公共管护经费进行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