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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度浈江区林业局决算公开

时间:2016-07-27 00:00:00 来源:浈江林业局管理员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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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部门决算基本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二、收入决算说明
三、支出决算说明
四、 三公 经费支出说明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
一、收支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三公 经费支出决算表
 
部门决算基本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 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根据《中共韶关市浈江区委、韶关市浈江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韶关市浈江区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韶浈发〔2014〕12号),设立韶关市浈江区林业局,为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根据浈江区政府办2014年12月8日,《印发韶关市浈江区林业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韶浈府办〔2014〕88号),其主要工作职责是:
贯彻执行国家、省和市有关林业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区造林绿化工作;承担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监督管理的责任;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区湿地保护工作;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区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和开发利用;承担森林、陆生野生动植物和有关湿地类型自然保护区以及森林公园的建设和管理工作;承担推进林业改革和维护农民经营林业合法权益的工作;组织、协调、指导全区林业产业发展;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区森林资源安全工作;组织、指导建立和实施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生态补偿制度;组织、指导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宣传教育,指导国有林场和林业基层工作机构的建设和管理;承办区政府和市林业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 人员构成情况
浈江区林业局内设6个职能股室:办公室、计划财务股、营林股(区绿化委员会办公室)、林政股、森林防火办公室(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林权争议调处办公室(区人民政府山林权属争议调处办公室),根据区编委《关于调整区林业局编制的通知》(韶浈机编 〔2015〕31号 ),人员编制10名,实有6人,下辖犁市木材检查站,犁市林业站、花坪林业站、浈江区林业站、浈江区生态公益林管理中心、浈江区林业产权交易中心、浈江区森林资源资产评估中心7个事业单位,浈江区花坪林场1个企业单位。共有在职事业单位人员22人、企业单位人员6人。
(三)决算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按照财务制度及预算收支科目,处理日常发生的经济业务,准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送财务报表,及时向相关单位有关领导提供相关信息、资料,以便决策。主动与上级财务部门及时保持联系,提供用款申请计划,以达到资金的正常周转。在对外付款方面,严格把关,严格执行的遵守国家财经制度。
二、收入决算说明
2015 年部门决算总收入1479.070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479.0703万元,占总收入的100%。
三、支出决算说明
2015 年部门决算总支出1479.070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支出1479.0703万元,占总收入的100%。
2015 年基本支出563.5273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的 38 %。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91.551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129.8979 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38.1404万元,其它资本性支出3.9375 万元。项目支出915.543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的62%。主要是森林培育、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林业贷款贴息、石油价格改革对林业的补贴、林业防灾减灾、其他林业支出等项目支出。
四、“三公”经费支出说明
2015 年“三公”经费预算为13.1 万元。按资金来源分,财政拨款 13.1 万元;按具体项目分,因公出国(境)支出 0 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支出 10.1 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 0 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10.1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3万,2016年会议费预算0 万元。         
2015 年““三公”经费 财政拨款支出共 13.1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 、因公出国(境)支出 0 万元。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支出 10.07 万元,比上年减少1.63万元,降低13%,公务用车保有量4辆,运行全年维护支出 10.1 万元,平均每辆2.525万元。
3 、公务接待费支出3.03万,比上年减少3.82万元,降低55%,,主要是严格按规定开支各类公务接待费用,减少不必要开支。

浈江区林业局2015年部门决算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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