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部门预算基本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2017
年预算组成单位共1个,为韶关市浈江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主要职责是:
1
、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指导协调全区安全生产工作,分析和预测全区安全生产形势,发布全区安全生产信息,协调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2
、承担区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的责任。依法行使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区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各镇人民政府、办事处安全生产工作,监督考核并通报安全生产控制指标执行情况,负责组织全区性重大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督查,依法组织一般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和办理结案工作,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3
、负责监督管理职责范围内的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承担劳动防护用品和安全标志的安全监督检查工作。
4
、承担非煤矿矿山企业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准入管理的责任。依法组织并指导监督安全生产准入制度的实施,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烟花爆竹经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5
、承担工矿商贸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监督检查的责任。负责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颁发管理工作的初审,组织查处职业危害事故和违法违规行为。
6
、负责重大危险源监控的监督检查、应急值班和事故信息接报处置以及信息化建设。
7
、组织本区工矿商贸行业实施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和规程,监督检查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在职责范围内依法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
8
、负责组织指挥和协调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综合管理全区生产安全伤亡事故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统计分析工作。
9
、负责监督检查职责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情况。
10
、组织指导并监督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除外)的考核工作和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资格考核工作,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培训工作,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
11、指导协调全区安全生产检测检验工作,协助监督管理安全生产社会中介机构。
12
、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全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
13
、组织拟订安全生产科技规划,指导协调安全生产重大科学技术研究和推广工作。
14
、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方面的交流与合作。
15
、承担区安全生产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16
、承办区人民政府和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人员构成情况
浈江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机关行政编制1名,行政执法专项编制9名。其中科级领导职数:局长1名、副局长3名、执法监察大队队长1名。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17
年收入预算349.2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49.22万元。
三、支出预算说明
2017
年支出预算349.2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支出349.22万元。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按用途划分:
(一)
基本支出预算347.22万元,占预算拨款支出的99.43%。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13.4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83.7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50万元。
(二)项目支出预算2万元,占预算拨款支出的0.57%。其中:煤炭安全支出1万元,安全生产月活动经费支出1万元。
四、“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2017
年“三公”经费预算为7万元。按资金来源分,财政拨款7万元;按具体项目分,因公出国(境)支出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支出6.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5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0.5万元。
2017部门预算公开表格.xls
2017部门预算公开表格.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