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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部门预算基本情况说明(含“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时间:2016-08-10 00:00:00 来源:浈江文化新闻出版局1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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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部门基本情况

  文新局机关内设2个股室、1个直属机构,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文化艺术、新闻出版、版权、旅游业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拟订辖区文化、旅游事业发展规划和管理办法,组织并监督实施管理文化艺术事业,协调、指导艺术创作和生产,扶持代表性、示范性、实验性文化艺术品种,推动各门类艺术的发展;归口管理全区性重大文化活动拟订文化产业规划和管理办法,指导、协调文化产业发展;规划、实施区重点文化设施建设,管理区级公共文化设施管理文化市场,指导文化市场稽查和电影发行放映工作指导和管理社会文化、图书馆事业,负责文物管理和保护等有关工作指导艺术教育工作,统筹规划文化艺术、图书资料和文物专门人才的培养,指导文化艺术、文物、图书资料和艺术教育等方面的科研工作。负责对外文化交流工作管理、协调非物质文化遗产和古籍保护工作;组织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申报工作负责区社会文化管理委员会和区“扫黄打非”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负责组织新闻出版、版权方面的规章的草拟工作;组织制定和监督实施辖区新闻出版行业和版权管理的中长期发展规划;负责文化、文物、新闻出版、版权、非物质文化遗产和文化产业等方面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指导、协调、服务新闻出版行业的发展会同有关部门打击侵权盗版行为;指导区印刷技术协会开展工作;指导版权行业中介机构的工作,行使国家法律法规赋予的其他权限培育和完善旅游市场,组织旅游资源的普查,指导重点旅游区域的规划和开发建设,协调重点景区宣传和较大的促销活动,指导旅游对外交流与合作组织实施旅游景区(点)、度假区及旅游饭店、旅行社、旅游车船和特种旅游项目的设施标准和服务标准;指导和监督旅游饭店及旅游设施的质量规范和管理工作会同公安等有关部门做好出国旅游、赴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其它境外旅游的规范管理监督、检查旅游市场秩序和服务质量,受理旅游者投诉,维护旅游者合法权益承办区人民政府和市文广新局、市旅游局交办的其它事项。

  预算单位2个,单位编制情况包括:核定行政编制8名;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编制4名。其中:

  (一)行政单位1

  浈江区文化新闻出版局(包括版权局和旅游局),财政核拨,行政编制8实有人员7名。退休人员5 

    (二)公益一类事业单位1  

    浈江区文化馆。核定事业编制4名,实有4名。退休人员3名。

  

  二、预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2015年主要工作思路: 根据市委、市政府创建文化名城的工作部署,2015年的工作思路是:

    1、以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重点,加强文化知识普及和教育;

    2、以丰富群众精神文化生活为目的,广泛组织和推动各种群众性文化文艺生活的开展;

    3、以加强行政执法为抓手,加大文化市场的监督管理力度;

    4、以创建文化名城为契机,推动文物保护和维修利用工作;

5、以转变作风为根本,狠抓机关工作队伍建设。

  三、收支预算说明

  2015年收入预算1493273 元,其中公共财政预1427273元,纳入预算管理66000

    2015年支出预算1493273 元,其中按功能分类:公共预算拨款支出1493273 元。 其中: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006430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67486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7369元,住房保障支出71988元。

  四、“三公”预算经费及增减变化原因说明

  我局2015三公经费、差旅费和会议费预算安排情况:合计42000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37000元,公务接待5000元。 

2015“三公”经费预算减少变化原因主要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关于厉行节约的各项要求,进一步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

    2015年三公经费预算中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支出37000元,不含公务用车购置费,全部用于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执法车辆运行维护费用。

相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