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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浈江区统计局部门决算公开目录及说明

时间:2018-07-26 22:19:43 来源:本网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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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度浈江区 统计局 决算公开

      

第一部分   浈江区统计局概况

一、  部门机构设置

二、  部门主要职责

第二部分  浈江区统计局2017年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浈江区统计局2017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浈江区统计局概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

    按照部门决算编报要求,2017年决算组成单位共1个,为韶关市浈江区统计局,是独立核实行政机关单位。内设机构2个,办公室及业务股;设正股级事业单位1个,浈江区普查中心。

)部门主要职责

简要说明部门主要职责浈江区统计局是主管全区统计工作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统计工作的方针政策、方法制度和法律法规,拟定全区统计工作规划和统计调查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组织和协调全区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的责任;监督检查统计法律、法规的实施,指导全区统计工作。(二)组织实施全区国民经济核算制度和投入产出调查,核算全区生产总值,汇编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三)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全区人口、经济、农业等重大区情区力普查,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区情区力方面的统计数据。(四)组织实施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城乡居民收入等统计调查;综合整理旅游、对外经济、交通运输、邮政、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公用事业等全区性基本统计数据。(五)组织实施能源、投资、科技、人口、劳动力、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六)组织全区经济、社会和资源环境统计调查,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区性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七)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区委、区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八)指导专业统计基础工作、统计基层业务基础建设,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开展对重要统计数据的审核、监控和评估。  (九)协助管理各镇办统计站,抓好统计专业技术队伍建设,组织全区统计从业资格考试认定工作和统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工作。(十)建立并管理全区统计信息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系统,指导各镇办统计站做好统计信息化系统建设。(十一)承办区人民政府和市统计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第二部分   浈江区统计局2017年部门决算表

各部门应当公开8张部门决算表格,包括:1.收支总表(3张),即:《收入支出决算总表》、《收入决算表》、《支出决算表》;2.财政拨款收支表(5张),即:《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除涉密信息外,《收入决算表》、《支出决算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应当细化公开到支出功能分类项级科目,《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应当细化公开到经济分类款级科目。没有数据的表格也要公开,并在合计栏以零填列。(具体格式见附表)

第三部分   浈江区统计局2017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支出决算总规模、各类支出决算规模及各类支出增减变化情况。格式如下:

(一)年度收入总体情况

浈江区统计局2017年度总收入239.74万元,其中本年收入239.74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239.74万元,比年决算数减少5.85万元,下降2.3 %。主要原因:一是联网直报统计员补贴经费减少,二是统计基础规范化建设经费减少,三是城乡一体化调查经费减少。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比年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 %。主要原因:无。

3.事业收入0万元,比年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 %。主要原因:无。

4.经营收入0万元,比年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  %。主要原因:无。

5.其他收入0万元,比年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  %。主要原因:无。

(二)年度支出总体情况

浈江区统计局2017年度总支出239.74万元,其中本年支出239.74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63.32万元,主要用于行政运行、事业运行、专项普查活动、其他统计信息事务支出、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比年决算数减少3.91万元,下降2.3%,主要原因是其他统计信息事务支出、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减少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0.43万元,主要用于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年决算数减少3.7万元,下降5.7%,主要原因是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工资调减

3.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7.1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和其他医疗保障支出年决算数增加1.01万元,增长16.6  %,主要原因是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都略有增加

4.住房保障支出8.89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年决算数增加0.75万元,增长9.2  %,主要原因是当年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略有增加。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表说明

(一)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说明

浈江区统计局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合计239.7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39.74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49.77万元,增长26.2 %;主要原因是增加专项普查活动经费,加大其他统计信息事务支出专项经费;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 %;主要原因是当年无发生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

(二)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说明

浈江区统计局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合计239.7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39.74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49.77万元,增长26.2 %;主要原因是增加专项普查活动经费,加大其他统计信息事务支出专项经费;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 %;主要原因是当年无发生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

分功能科目看,一般公共服务(类)统计信息事务(款) 161.40万元,主要用于行政运行、事业运行、专项普查活动、其他统计信息事务支出;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1.92万元,主要用于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 60.43万元,主要用于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款)7.10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 8.89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

2017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浈江区统计局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0.09万元,完成预算1万元的0.09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0万元的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0万元的0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9万元,完成预算1万元的0.09  %。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小于(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

年相比,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年减少0万元,下降0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 万元,下降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0 万元,下降0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万元,下降0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从严控制因公出国(境)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预算一致为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从严控制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预算一致为0;公务接待费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从严控制公务接待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占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占0  %;公务接待费支出0.09万元,占100 %。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本部门出国团组0个、累计0人次。开支内容包括:(1)参加0会议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出国参加会议;(2)出国谈判、工作磋商支出0 万元,主要用于出国谈判工作磋商;(3)境外业务培训及考察0万元,主要用于境外业务培训及考察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为0万元,2017公务用车购置数0辆,主要包括公务用车购置;公务用车运行及维护支出0 万元,2017本部门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主要用于公务用车运行及维护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0.09万元,主要用于上级单位检查和相关单位交流工作等方面的接待支出2017年,本部门共接待国外来访团组0个,来访外宾0人次,主要包括接待国外来访团及外宾;发生国内接待2次,接待人数共13人。主要包括县市同级单位工作交流学习接待支出

、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2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保持一致),比年增加3.6万元,增长42.9  %。主要原因是:当年个人办公经费调整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7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7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7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7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市直部门公开的政府采购金额的计算口径为:2017年本部门纳入部门预算范围的各项政府采购支出金额之和,并做好与2017年政府采购信息统计报表中“政府采购资金情况表”有关数据的衔接。)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用于机要通信、应急工作)、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其他用车主要是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我局无区级财政安排资金达到50万元以上(含50万)的支出项目资金。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为便于社会公众的理解,各部门需对公开内容中涉及的专业名词进行解释,格式如下:(以下专业名词解释供参考,各部门可以根据公开内容中涉及的专业名词自行予以增减)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事业收入。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非本级财政拨款、存款利息收入、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事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面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这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


相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