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浈江区2016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
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2017年7月12 日在浈江区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5次会议上
浈江区审计局局长郑军文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区人民政府委托,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2016年度区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请予审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广东省预算执行审计条例》的规定,2016年,区审计局在区委、区政府和韶关市审计局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工作,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明确审计工作的主攻方向,依法履职尽责。针对经济运行中的风险隐患、民生资金安排、政府重大投资项目和财政存量资金、领导干部履职尽责和廉洁从政等情况加大了审计力度,重点开展了区本级预算执行、重大政策措施落实、精准扶贫专项资金和经济责任等方面的审计,较好地发挥了审计监督和保障作用。
审计结果表明,在区委的正确领导和区人大的监督指导下,各部门认真执行区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批准的财政预算和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二次会议批准的预算调整方案,2016年度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总体较好,运转基本正常。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152,929万元,总支出120,889万元,年终结转32,04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10,305万元,总支出6,625万元,年终结转3,680万元。
——加强收入征管力度,完成财政预算收入目标。面对复杂多变的经济形势,区政府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积极培育支柱性产业扩大税源,完善协税护税工作机制。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本级收入32,889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3.03 %,
——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民生保障支出不断提高。按照区委、区政府的决策部署,重点保障民生支出,推进和谐浈江建设。全区一般公共预算用于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农林水、住房保障的民生支出83,681万元,占年度总支出的65.62%,比上年增长26.7%。
——加强财政监督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着力加强全口径预算管理,加大政府性基金预算与一般公共预算的统筹力度。2016年,清理完2014年及以前年度上级结余结转补助资金1.47亿元;盘活财政存量资金4,605万元,并统筹使用完毕。通过盘活财政存量资金,优化财政资源配置,进一步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益。
但从2016年区本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分析来看,财政还面临着收支矛盾日益突出、资金周转困难等问题:一是由于我区经济基础相对薄弱、经济总量较小,缺乏支柱产业,地方税源有限,税收收入比重偏低,2016年度税收收入2.21亿元,只占当年财政总收入的13.56%,而补助收入却占当年财政总收入的56.59%,财政收入的稳定性较差;二是中央、省出台的惠民政策逐年增多,各项政策性配套支出不断增长,加上调资增资等刚性支出的增长,收支矛盾将日益突出。
对2015年度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问题,有关部门单位按照区政府审计整改工作会议的部署和要求,认真组织整改,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按照审计要求已调整有关会计账目328.36万元,对制度不完善、管理不规范等问题,提出审计建议26条,具体情况,已向区人大常务委员会提交了专题报告。
一、区本级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2016年,面对国家经济下行压力加大和各种增支政策因素影响,区财政局积极适应发展新常态,围绕绿色转型振兴发展,在“稳增长、调结构、强民生”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保障了全区经济社会发展。但是,从审计情况来看,财政预算执行方面仍存在一些问题:
(一)拨付部门的经费未列入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截止2016年12月31日止,历年拨付行政事业单位在职和离退休人员的岗位补贴及房屋维修补贴等支出合计2.93亿元,因财政收支矛盾突出,财力不足,未列入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作“预拨经费”挂账处理,从财政收支账面净结余来看,无法显示出这一财政资金缺口。
(二)历年未拨付的经费列支转挂。
由于财政支出结构不尽合理,以及上级部门对各类支出指标的考核,2014年以前年度的上级一次性补助等支出列支转挂“其他应付款”尚余5,567万元,有待逐年化解。
(三)项目支出进度较缓慢。
至2016年12月31日止,省、市专项转移支付和一次性专项补助2.83亿元(含基金3,680万元),其中:2015年度0.74亿元,2016年度2.09亿元,由于征地拆迁、维稳等原因,项目支出进度较缓慢,财政资金未能及时拨付。
二、国家和省市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情况
在国家和省市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过程中延伸了对区财政局、区扶贫办、区编办三个部门和三家小额贷款公司的审计。主要开展了以下几个方面的跟踪审计:
(一)促进财政资金统筹使用方面。
2016年,区财政局清理完2014年及以前年度省、市专项转移支付和一次性专项补助1.47亿元,并将2015年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4,605万元统筹使用完毕。
(二)小额贷款公司运营情况方面。
1. 小额贷款公司基本情况。
我区共有三家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包括:浈江区银泰小额贷款有限公司,浈江区莱斯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和浈江区海岸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三家小额贷款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合计2亿元,企业年末在岗职工人数28人。
2. 小额贷款公司经营情况。
截止2015年12月31日,三家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资产总额合计20,670万元,负债总额合计48.29万元,开业以来累计投放346笔,累计投放金额63,397万元,累计不良贷款余额180万元。2015年当年利润总额433.11万元,净利润328.25万元,
3. 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至2015年12月,有两家小额贷款公司存在不良贷款180万元,其中:莱斯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不良贷款金额为130万元,银泰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不良贷款金额为50万元。
(2)涉农贷款比例较低,累计投放6笔,共210万元。(三)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情况方面。
1. 贫困户基本情况。
我区共有省定相对贫困村3条、非贫困村41条,申报贫困户723户1,561人,其中:相对贫困村贫困户131户338人,分散贫困户592户1,223人。
2. 扶贫资金筹集及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9月30日止,我区共到位1,180.17万元财政资金用于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其中:省级以上财政资金939.46万元、市级配套资金113.42万元、县级配套资金127.29万元。已拨付使用各类财政资金363.7万元,结余816.47万元仍留存区财政账户。
截至2016年9月30日止,浈江区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捐赠款物共计认捐147.77万元,已到账147.77万元,拨付和使用0万元;结余192.15万元。
3. 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有13户帮扶对象不符合条件,资料已上报。
(2)贫困户建档立卡资料不齐。
三、经济责任审计审计情况
2016年7月份至2017年5月份完成了区委组织部委托的11个部门主要领导的经济责任审计,包括:区编办;区城管局;区档案局;区妇联;区老干部局;区民政局;区民宗局;区社工委;区房屋征管中心;区司法局;区文新局。审计查出会计核算不规范(非金额)问题21 个,管理不规范资金213.94万元,违规金额49.8万元。主要存在非税收入未按规定上缴财政专户、未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管理制度、现金管理不规范、票据使用不规范、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不规范等问题。
对本报告反映的具体审计情况,区审计局已依法征求了被审计单位意见,出具审计报告;对违反财经法规的问题,已作出处理处罚意见;对制度不完善、管理不规范的问题,提出审计建议33条,建议有关部门单位建章立制,切实加强内部管理。截止2017年5月31日,违规资金已上缴财政专户49.5万元,归还原资金渠道0.3万元。下一步,区审计局将按照区政府的要求督促有关部门单位认真整改,全面整改情况将按规定向区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
五、加强财政预算管理的意见
针对本次预算执行审计发现的问题,为进一步加强财政预算管理,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进一步加大预算收入征管力度,确保财政收入平稳增长。
区财政局应加强税源管理,特别是对重点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跟踪服务,防止税收流失,确保应收尽收;积极培育支柱性产业扩大税源,提高税收收入占比。挖掘非税收入增长潜力,加大对非税收入和国有资产收益征收监管力度,确保财政收入平稳较快增长。
(二)进一步加强部门预算管理,细化预算编制,提高预算编制的准确性,强化预算执行约束力。
区财政局应按照新预算法要求统筹安排财政资金,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在今后预算年度逐步将历年岗位补贴及房屋维修补贴等支出形成的挂帐纳入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化解财政风险,促进区财政健康发展。
(三)进一步做好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工作,促进存量资金尽快落实到项目,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区财政局应全面清理财政存量资金,对两年以上结存结转资金收回预算统筹使用,结合实际情况,重点用于解决民生项目资金。建立完善盘活财政存量资金的长效机制,切实盘活存量资金,严格控制新增财政存量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