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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市浈江区人民政府关于2018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时间:2019-08-30 00:00:00 来源:浈江审计局1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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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830日在浈江区第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上
浈江区审计局局长  郑军文
 
尊敬的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区人民政府委托,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2018年度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请予审议。
根据区委、区政府的工作部署在区委、区政府和市审计局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的监督支持下区审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工作、对审计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区委、区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坚持依法审计、客观求实,持续加大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经济社会运行风险隐患以及重点民生资金和项目的审计力度,注重从体制、机制、制度层面揭示问题,分析原因,提出建议,积极发挥审计监督和保障的重要作用。将审计结果报告如下:
2018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区政府及各职能部门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各项决策部署,大力实施主动融入珠三角服务大湾区战略,紧紧围绕“产业园、老旧城区、东环线、农业农村”四大主战场、“产业共建、城市提升、商贸产业集聚、乡村振兴发展”四大攻坚战,统筹推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各项工作,基本完成了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批准的预算草案和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批准的预算调整方案。
——财政收入稳步增长,收入质量持续提高。2018年区政府克服国内经济下行及国家税收政策调整等困难,多措并举狠抓收入,实现了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平稳增长,扭转了下滑趋势,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达到 40,879.11万元,按可比口径较上年增长8.67%。其中,税收收入30,530.37万元,较上年增长67.77%,在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中占比为74.68%;非税收入10,348.74万元,较上年增长13.46%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25.31%
——持续优化支出结构,民生支出保障有力。2018年,全区民生类支出达到126,460.56万元,占全区财政支出总额的75.52%加大教育、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文化体育与传媒经费投入。同时,优化支出结构,大幅增加城乡社区事务、住房保障、节能减排等方面的投入,进一步提高城乡居民生活质量,提升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服务能力,支持环境保护事业发展。
——加强财政资金统筹,盘活存量资金。2018年,区财政局收回2016年度及2017年上半年上级专项结余结转补助资金合计7,770.26万元,并统筹安排使用完毕。通过加强对不需按原用途使用的财政资金管理,提高了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对上年度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问题,区政府高度重视审计整改落实工根据区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的要求,督促相关单位就审计工作报告中反映的问题按照审计意见要求进行整改。截至201812月底,对2017年度审计查出的30条问题,有关单位已整改到位28条,整改完成率93.33%。通过收缴资金、归还原资金渠道、规范资金账务管理等方式整改问题金额222.14万元(其中上缴财政金额125.98万元)。同时,完善相关规章制度,加强内部管理,制定或修订制度规范11
一、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组织对浈江区2018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
审计。审计结果表明,2018年,区财政局能够紧紧围绕抓支出、促发展、培税源、增收入的工作思路,采取有效措施推动我区的各项财政工作。2018年,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194,042万元总支出162,508万元,结转31,53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7,223万元、总支出2,125万元,收支相抵结余结转5,098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收入359万元,总支出359万元;没有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和支出。审计发现的问题如下:
未按规定将上年非税收入及时缴入国库,涉及资金873.72万元
截至2018年12月31日,财政局873.72万元非税收入未及时上缴国库。其中:收入类专户结余844.42万元未及时上缴国库,主要为罚没收入224.41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591.27万元以及行政事业性收费28.74万元;公共资产管理中心资产处置收入29.3万元未及时上缴国库
(二)少数新增债券资金沉淀在财政所,使用效益不高,涉及资金102.4万元
按照2018年新增债券的使用安排,区财政局安排185万元新增债券资金用于2018年度公建村卫生站建设。截至2018年12月底还结余102.4万元新增债券资金沉淀在犁市镇、十里亭镇、新韶镇和乐园镇等4个乡镇财政所未拨付使用。
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20187月至2019年6月,区审计局对原区卫计局2018年度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和区教育局等9个部门进行了审计审计结果表明,被审计的领导干部能较好地贯彻执行中央、省的决策部署和方针政策,按照区委、区政府的工作要求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积极推动部门单位事业发展。审计发现的问题如下
超预算支出三公经费及会议费培训费非税收入未及时上缴非税专户;部分政府采购项目未按照合同约定收取履约保证金;现金管理不规范,存在白条抵库;部分专项资金使用不规范、超范围使用以及未进行单独核算未根据固定资产登记在册的实际用车更新车辆编制信息;固定资产账实不符、管理不规范;罚没收入直接上缴国库,但未纳入会计核算;多列或少列财政收入、支出;往来款项长期挂账。
三、“三大攻坚战”审计情况
围绕省委省政府打好“三大攻坚战”的决策部署,重点开展
2018年上半年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审计
(一)2017年脱贫成效方面
犁市镇大村村和花坪镇奎塘村合计2户脱贫贫困户仍未完成危房改造。
(二)扶贫资金筹集、管理、使用方面
截至2018年4月30日,浈江区共到位精准扶贫精准脱贫财政资金1,839.80万元,已拨付使用1,174.19万元,其余665.61万元仍留存区、乡镇财政部门。未拨付使用资金占到位资金总额36.18%,支出进度较缓慢。
(三)扶贫项目管理方面
1. 十里亭镇太阳能发电项目等4个项目未办理立项手续,涉及合同金额142万元
2. 犁市友丰生态园光伏发电项目等15个项目未在施工合同中约定工程质量保证金,涉及合同金额519.52万元。
(四)“三保障”惠民政策落实方面
1. 韶师附小、赖新小学等12间学校以现金方式发放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生活补助费199人次,合计29.85万元。
2. 2017年危房改造计划的贫困户有7户贫困户改造后的房屋面积超标准。
3. 3户贫困户未完成2017年农村危房改造任务。
4. 危房改造户档案资料管理不规范。
(五)扶贫小额信贷政策落实方面
扶贫小额信贷政策推进缓慢,扶贫开发资金撬动小额信贷成效不明显。浈江区设立扶贫小额贷款风险担保金50万元,贷款计划规模250万元截至2018年4月30日,实际发放贷款贫困户12户,金额8.30万元。
四、国家和省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情况
2018浈江区落实国家和省重大政策措施情况跟踪审计内容,包括支持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建设、支持实体经济发展、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等4个方面。审计结果表明,有关单位较好地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等重大决策部署和政策措施,各项工作进展较为顺利,促进了我区经济社会的发展。审计发现的问题如下:
(一)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建设方面
乐园镇卫生院标准化建设滞后。截至2018年12月7日,乐园镇卫生院未要求2018年初完成建设验收工作,原因是土地收储、住户拆迁、设计方案变更等问题造成工程建设滞后。
(二)支持实体经济发展方面
未及时停止对已停征项目的收费。区公安分局在2018年4月1日至2018年4月8日期间,收取本应停止收费的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工本费400.00元,共20人。原因是:基层派出所收到停征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工本费文件时间为2018年4月8日,因此2018年4月1日至8日仍有此项收费。
(三)深化“放管服”改革方面
1. 截至2019年3底,行政服务中心未提供企业在浈江区用水报装、用气报装等用能业务。
2. 截至2019年3底,涉及城市机动车道占用、挖掘事项不能在行政服务中心受理,也不能在网上办事大厅受理
3.截至2019年6月,原区安监局、原区林业局未完成机构改革后涉改单位的权责清单事项调整,涉及调整事项35项,因存在争议保留在原单位目录中。
五、重点民生项目和资金审计情况
组织对2018年部分重点民生项目和省级财政安排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开展了审计,重点是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医疗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教育事业发展方面的专项资金及相关政策落实情况等3个方面。审计发现的问题如下
(一)2018年省级促进经济发展专项资金拨付不及
2018年10月24日,韶关市财政局共拨付3笔省级促进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珠江西岸先进装备制造业发展用途)共424万元至区财政局,原区经信局2018年11月向区财政局申请拨付,区财政局2019年1月下旬拨付至企业。
(二)11间村卫生站至2019年3月底未按计划完成竣工验收
浈江区2018年公建村卫生站建设任务13间,截至2019年3月底,实际建设完成2,剩余11间还在建设,主要原因是犁市镇、十里亭镇、新韶镇乐园镇4个乡镇建设进度缓慢
(三)原区卫计局未按规定的时间发放2017年度、2018年度村卫生站医生补贴
2018年1月,原区卫计局向31个村卫生站医生发放了2017年度补贴62万元2019年2月,原区卫计局向34个村卫生站医生发放了2018年度补贴68万元,均未按《广东省村卫生站医生补贴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在每年11月底前发放补贴。
六、审计建议
)科学编制年度预算,严格预算约束,强化预算管理。区财政局要全面贯彻落实预算法要求,提高年初预算的精准和细化程度,预算安排时应充分考虑结转结余以及单位和项目的实际需要,严格控制年中调整预算幅度。加大对各政府部门预算执行的监督,坚持先预算后支出,规范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
)拓宽财政收入来源,提高财政收入质量。区财政局及相关职能部门要坚持财政收入总量和质量一起抓、双提升,优化财政收入结构,努力拓宽财政收入来源。一是提高公共预算收入中税收占比的权重,提高财政收入质量。主要是提升税收征管水平,主动协调助力税收征管,配合税务部门加强传统行业税收管理,挖掘房地产、服务业等行业增收潜力,强化税务稽查力度,做到应收尽收。二是强化非税收入管理,将应收的行政性收费和罚没收入等非税收入及时上缴国库。培植壮大骨干税源。发挥好产业优化资金作用,千方百计培育、涵养和厚植财源,努力推动财政收入稳步增长。积极向上反映实际困难,努力争取上级资金支持,减轻我区财政压力。
(三)进一步清理和盘活财政存量资金,促进存量资金尽快落实到项目,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区财政局要及时清理以前年度沉淀下来的财政专项资金,对已无法支出、无需支出或因各种原因无法实施的项目资金进行整合,将资金收回总预算统筹管理,提高结存资金使用绩效;加强对部门单位分配资金的管理和监督,摸清部门单位已沉淀的资金,及时收回预算统筹安排;要严格资金管理,结合上级相关规定,研究制定本级财政存量资金管理制度,切实盘活存量资金,严格控制财政存量资金规模
(四)规范政府债券管理,依法依规支出债券资金。区财政局要依法规范地方政府债券管理,在依法合规、确保工程质量安全的前提下,加快专项债券对应项目资金支出进度,推动在建基础设施项目早见成效。
(五)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努力营造良好营商环境。区各职能部门要坚持问题导向,坚持找差距、补短板、强弱项,坚持对标先进地区的经验和做法,查找自身的问题与不足,狠抓作风建设,持续纵深推进“放管服”改革,不断提升政务服务能力和水平,努力营造良好营商环境。
    对本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具体审计情况,区审计局已依法征求了被审计单位意见,出具审计报告;对违反财经法规的问题,已作出处理处罚意见;报告反映的问题大部分已整改;对制度不完善、管理不规范的问题,已建议有关部门单位建章立制,切实加强内部管理。下一步,区审计局将按照区委区政府的要求督促有关部门单位认真整改,全面整改情况将按规定向区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区审计局将在区委、区政府和市审计局的坚强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自觉接受区人大的指导和监督,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尽责担当,为浈江区经济社会实现持续健康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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