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三公”经费预算为18.1万元,与上年数相比持平,原因是所需经费基本持平。按资金来源分,财政拨款18.1万元,其他资金0万元;按具体项目分,因公出国(境)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支出8.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8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9.3万元。
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机关运行经费及“三公”经费支出表
单位名称:韶关市浈江区司法局
单位:元
项 目
金 额
机关运行经费
1,621,000
“三公”经费
181,000
其中:一、因公出国(境)支出
0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支出
88,000
(一)公务用车购置支出
0
(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
88,000
三、公务接待支出
93,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