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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浈江区司法局部门决算基本情况说明及公开表格(见附表)

时间:2017-07-25 00:00:00 来源:浈江司法局系统管理员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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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 年浈江区司法局部门决算
基本情况说明
一、部门情况
(一)基本情况
1 、主要职能
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有关规范性文件,拟定全区司法行政工作的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法制宣传、普及法律常识普及司法行政对外交流工作,参与指导依法治理工作;指导、监督律师工作、公证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依法负责律师、公证相关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基层司法所建设、基层法律服务、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和帮教安置工作,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指导、监督和管理全区法律援助工作;指导司法行政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组织、指导司法行政系统的警务管理和警务督查工作;负责司法行政系统的警用车辆和服装等物资装的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司法行政系统的计划财务工作;负责管理基层司法所的行政和业务工作及司法所人员的任免和调配;承办区委、区人民政府和市司法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2 、机构情况
我局是独立核算行政单位,内设机构有 6 个:政工科、办公室、法制宣传教育股、基层工作管理股、公证律师管理股、社区矫正股;下设机构有 10 个:新韶、乐园、十里亭、犁市、花坪、风采、东河、车站、曲仁、田螺冲司法所;下辖事业单位 3 个:法律援助处、公职律师事务所、启明公证处。
3 、人员情况
核定司法局政法专项编制 43 名,其中局机关专项编制 16 个,基层司法所专项编制 27 名,现有人员 38 人;核定事业编制 13 名,现有人员 2 人;退休人员 26 人(其中:行政退休人员 21 人,事业退休人员 5 人)
变动情况:2016年我局新进公务员5人,调出1人,行政退休人员死亡1人,事业退休死亡1人。
(三)2016年工作取得的主要事业成效
2016 年我局的主要工作任务及成效是 :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贯彻落实全省、全市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和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进一步提高司法所建设水平,提升司法行政工作人员整体素质;强化社区矫正规范执法,提高教育矫正质量;深化依法治区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努力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扩大法律援助范围,认真做好弱势群体法律援助工作;充分建设和完善人民调解组织网络,加强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落实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责任,开展就业培训,推荐就业,安置符合条件的人员;加快司法业务用房建设,全力做好司法业务用房各项工作,确保今年完成该项工程。
二、收入支出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一)收入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2016 年收入预算643.3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43.30万元,本年度执行中预算收入无调整。2015年预算543.1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43.30万元。与2015年对比增加100.15万元,同比增加18%,预算收入增加的原因主要是人员增加,各项经费相应增加,年度执行中无调整。
2016 年收入决算849.5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49.5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2015年收入决算669.87万元。与2015年对比,决算增加179.63万元,同比增加26%,主要原因是2016年我局新增公务员5名,各项经费也相应增加了。
(二)收入支出预算执行情况
1 、收入支出与预算对比分析
(1)预、决算差异情况:
2016 年收入预算643.3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43.30万元。其中,按经济科目分类,其中,按性质分类,人员经费为487.80万元,日常公用经费为155.50万元,项目支出预算为0元。按功能科目分类,公共安全支出为445.7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3.08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为18.7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为25.75万元。
2016 年收入支出决算为849.5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49.5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其中,按性质分类,人员经费为572.55万元,日常公用经费为58.28万元,项目支出为217.11元。按功能科目分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为15万元,公共安全支出为585.9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为195.38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为20.3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为31.29万元。
(2)差异原因分析:
收入支出决算比收入预算增加206.2万元,差异较大的主要原因是:
2016 年我局人员变动较大,本年度新增公务员5名,调出1人,各项经费也相应发生变化,具体表现在: 人员经费决算收入为572.55万元,比预算收入487.80万元增加84.75万元,同比增加17%。
2016 年项目支出需要实际发生进行决算,所以预算收入为0元,而决算收入费用为217.11万元。2016年度项目支出主要支出项目有普法宣传1万元;法律援助133万元;其他司法支出13.38万元;其他公共安全支出90.57万元。
3 、支出按经济分类科目分析
(1)“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与2015年同期对比:2016年度我局“三公”经费支出5.8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28万元,公务接待费0.56万元。2015年度我局“三公”经费支出6.87万元,其中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3万元;国内公务接待费0.57元,共接待9个批次,接待94人。同比,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1.02万元,公务接待费0.57元减少0.01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维护费用减少。
2016 年度预算与决算对比:2016年度我局“三公”经费预算18.1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为8.8万元,公务接待费预算9.3万元。决算支出比预算支出减少12.23万元,减少67%: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3.52万元,减少40%;公务接待费9.3万元,减少8.74万元,减少93%。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招待费用决算支出比预算支出减少。
(2)会议费支出情况:
我局本年度无会议费支出。
(3)培训费支出情况:
我局本年度无培训费支出。
4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分析。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情况
  我局本年度无年末结转结余情况。
三、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一)资产负债结构情况
2016 年度我局年末资产合计为429.40万元,上年度年末资产合计为410.75万元,增加18.65万元。其中,年末流动资产为262.12万元,上年度年末流动资产为252.81万元,增加9.31万元;年末固定资产为167.27万元,上年度年末固定资产为157.94万元,增加9.33万元,本年度资产变动情况主要是新增了固定资产9.33万元,均为专用设备;年末负债262.12万元, 上年度年末负债为252.81万元,增加9.31万元,负债主要是其他应付款(职工住房公积金);年末资产净值为167.27万元, 上年度年末资产净值为157.94万元。
(二)资产负债对比分析
2016 年度我局年末资产合计为429.40万元,上年度年末资产合计为410.75万元,增加18.65万元,同比增加4%,引起资产变化的原因主要是固定资产的购置及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变化。我局在资产负债管理过程中,及时关注资产变化情况,对新购置资产及时进行登记管理。
四、本年度部门决算等财务工作开展情况
(一)本单位财务现有二名财务人员,负责决算报表的编报,由主管财务的副局长及单位负责人对决算报表进行审核。
(二)本单位2016年的决算报表将于主管部门批复后的10天内在政府公众信息平台进行公开。
(三)本单位对决算管理及报表设计无意见。
(四)本单位对决算数据分析利用工作无意见。
 
                              韶关市浈江区司法局
                               2017 年7月25日



附表:

2016年浈江区司法局部门决算公开表格.xls


相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