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保健食品市场经营秩序,促进保健食品行业健康发展,让保健食品不是药品深入人心,近日,浈江区市场监管局在全区开展保健食品安全专项检查。
针对湖南省永州县“大头娃娃”事件,浈江区市场监管局结合对婴幼儿食品检查的同时,开展了以辖区药店、保健食品专卖店、商超、日杂店等作为重点检查场所的保健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其中,检查经营者是否有合法有效的经营资质;检查销售的保健食品标签标识、警示用语是否符合《保健食品标注警示用语指南 》的规定要求;检查保健食品是否设立销售专区和提示牌,注明“保健食品销售专区”字样(绿底白字)、是否与普通食品混放;检查保健食品经营场所显要位置是否标注“保健食品不是药品,不能代替药物治疗疾病”等消费提示信息;检查保健食品标签标识、宣传资料是否存在套用冒用批准文号、涉及疾病预防和治疗功能、误导消费者等情形,检查经营者是否落实索证索票制度,按要求建立进货和销售台账、索要保留好保健食品的相关票证等。
在检查过程中,执法人员在经营单位的保健食品销售专区张贴了一批由我局制定的保健食品警示用语,同时积极宣传了《食品安全法》、《广告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普及“保健食品不是药品,不能代替药物治疗疾病”的知识,提高营销人员和经营单位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意识,使其自觉规范经营行为,引导消费者理性消费。
此次专项行动,共出动了执法人员45人次,检查药店48家,商超36家,专卖店21家,日杂店52家,张贴保健食品警示用语157条。下一步,浈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将继续加大执法力度,督促保健食品经营者依法经营,进一步普及区分保健食品和普通食品的相关知识,保障消费者安全消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