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市浈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浈江区贺城粮油经营部花生油)
根据监督抽检结果,我辖区韶关市浈江区站南路40号仓库首层7号浈江区贺城粮油经营部经营的“花生油”被检出不合格。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韶关市浈江区站南路40号仓库首层7号浈江区贺城粮油经营部“花生油”
1.根据检测报告(报告编号: N0:JD10103210092214JD1),所涉不合格产品为位于韶关市浈江区站南路40号仓库首层7号浈江区贺城粮油经营部经营的“花生油”[产品名称:花生油、商标:/、生产者名称:/、规格:/、不合格项目:过氧化值]。
结论为经抽样检验,过氧化值项目不符合GB2716-20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植物油》,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2.我局执法人员前往韶关市浈江区站南路40号仓库首层7号浈江区贺城粮油经营部送达检验报告并进行核查,现场检查发现被抽检批次的“花生油”,现场已要求商家对已售出的不合格“花生油”进行召回。目前,我局已展开进一步调查。
二、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1234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