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监督抽检结果,我辖区浈江区刘青松水果档销售的红油豆角被检出不合格。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浈江区刘青松水果档销售的红油豆角
1.根据检测报告(No:YA20053061),所涉不合格产品为位于韶关市浈江区新韶镇黄金村综合市场L36、L37商铺的浈江区刘青松水果档销售的“红油豆角”[产品名称:红油豆角、商标:图形商标、标称生产者名称:武汉市新洲区双柳蔬菜食品有限公司,规格:280g/袋、批号20200401],不合格项目为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检验结论为“经抽样检验,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2.我局执法人员前往浈江区刘青松水果档送达检验报告并进行核查,现场检查未发现被抽检批次的红油豆角。经调查取证,涉案不合红油豆角,当事人共进货23包,已全部售完。目前我局已展开进一步调查处理。
二、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1234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