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监督抽检结果,我辖区位于韶关市浈江区启明市场67-68、79号的浈江区运生食品配送中心销售的豆芽(绿豆芽)被检出不合格。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韶关市浈江区启明市场浈江区运生食品配送中心销售的豆芽(绿豆芽)
1.根据检测报告(No:SC10103200047018JD1),所涉不合格产品为位于韶关市浈江区启明市场67-68、79号的浈江区运生食品配送中心销售的“豆芽(绿豆芽)”[产品名称:豆芽(绿豆芽)、商标:/、标称生产者名称:/,规格:/、批号2020-05-19],不合格项目为4-氯苯氧乙酸钠(以 4-氯苯氧乙酸计),检验结论为“4-氯苯氧乙酸钠(以 4-氯苯氧乙酸计)项目不符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农业部 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豆芽生产过程中禁止使用 6-苄基腺嘌呤等物质的公告(2015 年第 11 号)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2.我局执法人员前往韶关市浈江区启明市场浈江区运生食品配送中心送达检验报告并进行核查,现场检查未发现被抽检批次的豆芽(绿豆芽),该批产品已全部售完。目前我局已展开进一步调查处理。
二、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1234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