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11(三) | ||||||||||
单位(盖章):韶关市浈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名称 |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 法定代表人名称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备注 |
1 | 浈市监和平处字〔2019〕1106-001号 | 浈江区永成药店未凭处方销售处方药案 | 浈江区永成药店 | / | 李鑑文 | 当事人未凭处方销售处方药 | 《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警告 | 自动履行 15日 | 韶关市浈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1113 | 附《行政处罚决定书》(浈市监和平处字〔2019〕1106-001号) |
2 | 浈市监和平处字〔2019〕1106-002号 | 浈江区多馨医药有限公司 | 浈江区多馨医药有限公司 | / | 张小玲 | 当事人未凭处方销售处方药 | 《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警告 | 自动履行 15日 | 韶关市浈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1114 | 附《行政处罚决定书》(浈市监和平处字〔2019〕1106-002号) |
3 | 浈市监和平处字〔2019〕1112-001号 | 浈江区德泰堂大药店未凭处方销售处方药案 | 浈江区德泰堂大药店 | / | 屈小艺 | 当事人未凭处方销售处方药 | 《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警告 | 自动履行 15日 | 韶关市浈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1118 | 附《行政处罚决定书》(浈市监和平处字〔2019〕1112-001号 |
4 | 浈市监检处字〔2019〕70号 | 浈江区康正药店未凭处方销售处方药案 | 浈江区康正药店 | / | 何凤英 | 当事人未凭处方销售处方药 | 《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警告 | 自动履行 15日 | 韶关市浈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1120 | 附《行政处罚决定书》(浈市监检处字〔2019〕70号) |
5 | 浈市监乐园处字〔2019〕01号 | 浈江区百信药店未凭处方销售处方药案 | 浈江区百信药店 | / | 卢丽芬 | 当事人未凭处方销售处方药 | 《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警告 | 自动履行 15日 | 韶关市浈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1120 | 附《行政处罚决定书》(浈市监乐园处字〔2019〕01号) |
6 | 浈市监执处字【2019】84号 | 浈江区犁市镇大生堂药店未凭处方销售处方药案 | 浈江区犁市镇大生堂药店 | / | 张志荣 | 当事人未凭处方销售处方药 | 《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警告 | 自动履行 15日 | 韶关市浈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1118 | 附《行政处罚决定书》(浈市监执处字【2019】84号) |
7 | 浈市监执处字【2019】85号 | 浈江区益广药店未凭处方销售处方药案 | 浈江区益广药店 | / | 陈玉兰 | 当事人未凭处方销售处方药 | 《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警告 | 自动履行 15日 | 韶关市浈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1118 | 附《行政处罚决定书》(浈市监执处字【2019】85号) |
8 | 浈市监执处字【2019】86号 | 浈江区犁市镇同安堂大药房未凭处方销售处方药案 | 浈江区犁市镇同安堂大药房 | / | 胡秀琼 | 当事人未凭处方销售处方药 | 《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警告 | 自动履行 15日 | 韶关市浈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1118 | 附《行政处罚决定书》(浈市监执处字【2019】86号) |
9 | 浈市监执处字〔2019〕 087 号 | 浈江区敬一堂药店未凭处方销售处方药案 | 浈江区敬一堂药店 | / | 谷丽美 | 当事人未凭处方销售处方药 | 《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警告 | 自动履行 15日 | 韶关市浈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1120 | 附《行政处罚决定书》(浈市监执处字〔2019〕 087 号) |
10 | 浈市监处字〔2019〕72号 | 浈江区泰盛大药房未凭处方销售处方药案 | 浈江区泰盛大药房 | / | 郭晓聪 | 当事人未凭处方销售处方药 | 《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警告 | 自动履行 15日 | 韶关市浈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1118 | 附《行政处罚决定书》(浈市监处字〔2019〕72号) |
11 | 浈市监执处字〔2019〕73号 | 浈江区兴隆药店未凭处方销售处方药案 | 浈江区兴隆药店 | / | 李斌 | 当事人未凭处方销售处方药 | 《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警告 | 自动履行 15日 | 韶关市浈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1115 | 附《行政处罚决定书》(浈市监执处字〔2019〕73号) |
12 | 浈市监执处字〔2019〕74号 | 浈江区万应堂药店未凭处方销售处方药案 | 浈江区万应堂药店 | / | 彭雪霞 | 当事人未凭处方销售处方药 | 《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警告 | 自动履行 15日 | 韶关市浈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1115 | 附《行政处罚决定书》(浈市监执处字〔2019〕74号) |
13 | 浈市监执处字〔2019〕75号 | 浈江区广喻堂糖尿病药房熏风路店未凭处方销售处方药案 | 浈江区广喻堂糖尿病药房熏风路店 | / | 喻晖 | 当事人未凭处方销售处方药 | 《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警告 | 自动履行 15日 | 韶关市浈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1115 | 附《行政处罚决定书》(浈市监执处字〔2019〕75号) |
14 | 浈市监执处字〔2019〕081号 | 浈江区燕子药店未凭处方销售处方药案 | 浈江区燕子药店 | / | 邓俊燕 | 当事人未凭处方销售处方药 | 《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警告 | 自动履行 15日 | 韶关市浈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1120 | 附《行政处罚决定书》(浈市监执处字〔2019〕081号) |
15 | 浈市监执处字〔2019〕082号 | 韶关市济邦医药经营部未凭处方销售处方药案 | 韶关市济邦医药经营部 | / | 邹家星 | 当事人未凭处方销售处方药 | 《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警告 | 自动履行 15日 | 韶关市浈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1120 | 附《行政处罚决定书》(浈市监执处字〔2019〕082号) |
16 | 浈市监执处字〔2019〕088号 | 浈江区济寿堂药店未凭处方销售处方药案 | 浈江区济寿堂药店 | / | 卢兰芳 | 当事人未凭处方销售处方药 | 《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警告 | 自动履行 15日 | 韶关市浈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1120 | 附《行政处罚决定书》(浈市监执处字〔2019〕088号) |
17 | 浈市监执处字〔2019〕089号 | 韶关市惠康堂药行未凭处方销售处方药案 | 韶关市惠康堂药行 | / | 吴周衍 | 当事人未凭处方销售处方药 | 《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警告 | 自动履行 15日 | 韶关市浈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1120 | 附《行政处罚决定书》(浈市监执处字〔2019〕089号) |
18 | 浈市监执处字〔2019〕94号 | 韶关市精心大药房有限公司时代分店未凭处方销售处方药案 | 韶关市精心大药房有限公司时代分店 | / | 罗金开 | 当事人未凭处方销售处方药 | 《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警告 | 自动履行 15日 | 韶关市浈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1119 | 附《行政处罚决定书》(浈市监执处字〔2019〕94号) |
19 | 浈市监执处字〔2019〕95号 | 韶关市精心大药房有限公司黄金村二分店未凭处方销售处方药案 | 韶关市精心大药房有限公司黄金村二分店 | / | 罗金开 | 当事人未凭处方销售处方药 | 《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警告 | 自动履行 15日 | 韶关市浈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1119 | 附《行政处罚决定书》(浈市监执处字〔2019〕95号) |
20 | 浈市监执处字〔2019〕96号 | 浈江区宝星堂药店未凭处方销售处方药案 | 浈江区宝星堂药店 | / | 陈远才 | 当事人未凭处方销售处方药 | 《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警告 | 自动履行 15日 | 韶关市浈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1119 | 附《行政处罚决定书》(浈市监执处字〔2019〕96号) |
21 | 浈市监执处字〔2019〕97号 | 浈江区康尔寿药店未凭处方销售处方药案 | 浈江区康尔寿药店 | / | 骆小芳 | 当事人未凭处方销售处方药 | 《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警告 | 自动履行 15日 | 韶关市浈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1119 | 附《行政处罚决定书》(浈市监执处字〔2019〕97号) |
22 | 浈市监执处字〔2019〕98号 | 浈江区百草坊大药房未凭处方销售处方药案 | 浈江区百草坊大药房 | / | 胡秀琼 | 当事人未凭处方销售处方药 | 《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警告 | 自动履行 15日 | 韶关市浈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1119 | 附《行政处罚决定书》(浈市监执处字〔2019〕98号) |
23 | 浈市监执处字〔2019〕101号 | 浈江区健长药店未凭处方销售处方药案 | 浈江区健长药店 | / | 张凤玲 | 当事人未凭处方销售处方药 | 《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警告 | 自动履行 15日 | 韶关市浈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1120 | 附《行政处罚决定书》(浈市监执处字〔2019〕101号) |
24 | 浈市监执处字〔2019〕91号 | 浈江区杨鹏粮行经营重金属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大米)案 | 浈江区杨鹏粮行 | / | 杨春展 | 当事人经营重金属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大米) | 《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 | 自动履行 15日 | 韶关市浈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1121 | 附《行政处罚决定书》(浈市监执处字〔2019〕91号) |
1行政处罚决定书浈市监和平处字〔2019〕1106-001号.pdf
2行政处罚决定书浈市监和平处字〔2019〕1106-002号.pdf
3行政处罚决定书浈市监和平处字〔2019〕1112-001号.pdf
9行政处罚决定书浈市监执处字〔2019〕 087 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