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市鑫贸盈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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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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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查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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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单附后)已连续两个年度或两个年度以上未依法报送企业年度年报和到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经现场检查,在企业登记的住所或经营场所无法与之取得联系,其行为已构成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违法事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我局于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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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7
月
8
日在“韶关市浈江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发布《韶关市浈江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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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局关于拟吊销企业营业执照行政处罚听证告知的公告》,依法履行了行政处罚告知程序。在法定期限内,未有企业提出陈述、申辩或要求举行听证。因此,我局决定吊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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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单附后)的营业执照。
被吊销营业执照的上述企业,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其经营资格终止,应停止一切生产、经营活动并依法组织清算。自清算结束后,由清算组依法向我局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届满六十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六十日内向韶关市浈江区人民政府或韶关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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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局申请复议,也可在六个月内直接向韶关市
武
江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附: 20190909(32户)连续两年未年报企业听证公告名单.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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