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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停止销售标识名称为“茶麸神洗索菲雅染发膏”等假冒化妆品的通告(2019年第21号)

时间:2019-06-09 00:00:00 来源:浈江工商局管理员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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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国家药监局责成广东省药监局对标识名称为茶麸神洗索菲雅染发膏等产品进行调查。经查,以下产品在包装标签上虚假标识了生产企业名称、特殊用途化妆品批准文号等信息,为假冒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一、产品包装标签上标识为委托方广州俏品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被委托方广州市白云区莱丹精细化工厂生产的商标为聚尚美品茶麸神洗索菲雅染发膏。广州市白云区莱丹精细化工厂声明从未生产过标识上述信息的产品。
  二、产品包装标签上标识为委托方广州梦希蓝化妆品有限公司、被委托方广州美呈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梦希蓝牌水洗雪肤身体膜。广州梦希蓝化妆品有限公司、广州美呈化妆品有限公司声明从未生产过标识上述信息的产品。
  为保障公众用妆安全,净化化妆品市场环境,依据《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等法规规定,国家药监局要求各省(区、市)药品监管部门责令相关经营企业立即停止销售上述假冒化妆品,发现违法行为的,依法严肃查处,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
  国家药监局提醒广大消费者,染发、祛斑(美白)类化妆品属于特殊用途化妆品,应当经国家药监局批准、取得特殊用途化妆品批准文号后方可上市销售。消费者在选购特殊用途化妆品时,要查看该产品是否标识特殊用途化妆品批准文号,同时可以登录国家药监局网站(http://www.nmpa.gov.cn/WS04/CL2045/)查询该名称或者该批准文号的特殊用途化妆品注册信息。所购化妆品包装标签上标识的信息应当与该注册信息一致。
  特此通告。

国家药监局 
201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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