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监督抽检结果,我辖区韶关市浈江区南郊二公里粤华街9号粤华农贸市场D05、06、08号浈江区龙辉蔬菜档销售荷兰豆被检出不合格。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韶关市浈江区南郊二公里粤华街9号粤华农贸市场D05、06、08号浈江区龙辉蔬菜档销售荷兰豆被检出不合格。
1.根据检测报告(报告编号:AFSQB110531005C),荷兰豆(购进日期:2021.11.17)、不合格项目:氧乐果、多菌灵。
结论为:经抽样检验,氧乐果指标要求≤0.02,实测值为0.21,多菌灵指标要求≤0.02,实测值为0.112,不符合GB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2.我局执法人员前往韶关市浈江区南郊二公里粤华街9号粤华农贸市场D05、06、08号浈江区龙辉蔬菜档送达检验报告并进行核查,现场检查未发现被抽检批次的荷兰豆。目前,我局已展开进一步调查。
二、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1234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