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监督抽检结果,我辖区韶关市浈江区黄金村路12号原曲仁矿田螺冲安置区农贸市场1内一层B-24号的浈江区朱小剑生鲜家禽店经营的乌鸡被检出不合格。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韶关市浈江区黄金村路12号原曲仁矿田螺冲安置区农贸市场1内一层B-24号的浈江区朱小剑生鲜家禽店经营的乌鸡。
1.根据检测报告(报告编号:02211026088),所涉不合格产品为朱小剑生鲜家禽店经营的乌鸡(加工日期:2021.10.26),不合格项目:甲氧苄啶
结论为经抽样检验,甲氧苄啶项目标准指标:μg/kg≤50,实际值3.5×10²,不符合GB 31650-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2.我局执法人员前往韶关市浈江区黄金村路12号原曲仁矿田螺冲安置区农贸市场1内一层B-24号的浈江区朱小剑生鲜家禽店送达检验报告并进行核查,现场检查未发现抽检批次产品。目前,我局已展开进一步调查。
二、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1234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