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浈江区嘉荣榨油厂“花生油”)
根据监督抽检结果,我辖区韶关市浈江区嘉荣榨油厂生产经营“花生油”被检出不合格。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韶关市浈江区嘉荣榨油厂生产经营的“花生油”
1.根据检验报告(No:SPS20210287),所涉不合格产品为韶关市浈江区嘉荣榨油厂生产经营的“花生油”[产品名称:花生油、商标:/、标称生产者名称:/、规格:/,结论为经抽样检验,(KOH)项目中酸值不符合GB/T1534-2017《花生油》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2.我局执法人员前往十里亭镇五里亭聆韶路18号仓库的浈江区嘉荣榨油厂送达检验报告并进行核查,现场对检查未发现被抽检批次的花生油,现场已要求商家对已售出的不合格产品进行召回。目前,我局已展开进一步调查。
二、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1234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