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浈江区刘东娇食品店“黄豆芽”)
根据监督抽检结果,我辖区韶关市浈江区刘东娇食品店经营“黄豆芽”被检出不合格。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韶关市浈江区刘东娇食品店经营的“黄豆芽”
1.根据检验报告(No:GTJ(2021)SG0569,所涉不合格产品为韶关市浈江区刘东娇食品店经营的“黄豆芽”[产品名称:黄豆芽、商标:/、标称生产者名称:/、规格:/,结论为经抽样检验,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计)项目不符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农业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公告2015年第11号《关于豆芽生产过程中禁止使用6-苄基腺嘌呤等物质的公告》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2.我局执法人员前往五里亭市场内的浈江区刘东娇食品店送达检验报告并进行核查,现场对检查未发现被抽检批次的黄豆芽,现场已要求商家对已售出的不合格产品进行召回。目前,我局已展开进一步调查。
二、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1234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