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扫一扫
    打开 · 手机版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 浈江区 > 党政机关 > 浈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公开 > 安全消费 > 消费警示

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二十二)

时间:2021-06-04 17:27:51 来源:本网 访问量: -
【打印】 【字体:

韶关市浈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浈江区旺森粮油店花生油)

  根据监督抽检结果,我辖区韶关市浈江区新韶镇摇头冲黄金村综合市场A19号商铺浈江区旺森粮油店生产经营的花生油被检出不合格。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韶关市浈江区新韶镇摇头冲黄金村综合市场A19号商铺浈江区旺森粮油店生产经营的花生油。

  1.根据检测报告(№: 02210510070 ,所涉不合格产品为位于韶关市浈江区新韶镇摇头冲黄金村综合市场A19号商铺浈江区旺森粮油店生产经营的花生油,规格:/,生产日期:2021年4月1日,不合格项目:黄曲霉毒素B1)。

  结论为经抽样检验,黄曲霉毒素B1项目不符合GB 2761-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2.我局执法人员前往韶关市浈江区新韶镇摇头冲黄金村综合市场A19号商铺浈江区旺森粮油店送达检验报告并进行核查。现场检查未发现被抽检批次的花生油,现场已要求商家对已售出的不合格花生油进行召回。目前,我局已展开进一步调查。

  二、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1234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相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