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监督抽检结果,我辖区韶关市森林公园观邸小区门口(南郊二公里菜市场隧道口处)浈江区粤有农产品批发部经营“花生油”被检出不合格。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韶关市森林公园观邸小区门口(南郊二公里菜市场隧道口处)浈江区粤有农产品批发部经营“花生油”
1.根据检测报告(报告编号:02210423037),所涉不合格产品为位于韶关市森林公园观邸小区门口(南郊二公里菜市场隧道口处)浈江区粤有农产品批发部经营“花生油”不合格项目:过氧化值。
结论为经抽样检验,过氧化值项目不符合GB2716-20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植物油》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2.我局执法人员前往韶关市森林公园观邸小区门口(南郊二公里菜市场隧道口处)浈江区粤有农产品批发部送达检验报告并进行核查,现场检查发现被抽检批次的花生油,现场已要求商家对已售出的不合格花生油进行召回。目前,我局已展开进一步调查。
二、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1234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