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监督抽检结果,我辖区韶关市浈江区乐园镇南郊七公里新村77号浈江区宝良超市经营“龙虎豹牌露酒”被检出不合格。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韶关市浈江区乐园镇南郊七公里新村77号浈江区宝良超市经营“龙虎豹牌露酒”
1.根据检测报告(No:21J1500671),所涉不合格产品为位于韶关市浈江区乐园镇南郊七公里新村77号浈江区宝良超市经营“龙虎豹牌露酒”[产品名称:龙虎豹牌露酒、商标:“图案”+龍虎豹、生产者名称:广东龙虎豹酒业有限公司、规格:150ml /瓶,酒精度:30%vol、购进日期:2020.8.17、不合格项目:酒精度。
结论为经抽样检验,酒精度项目不符合产品明示标准和质量标准要求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2.我局执法人员前往韶关市浈江区乐园镇南郊七公里新村77号浈江区宝良超市送达检验报告并进行核查,现场检查未发现被抽检批次的龙虎豹牌露酒,现场已要求商家对已售出的不合格龙虎豹牌露酒启动召回。目前,我局已展开进一步调查。
二、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1234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