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韶关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2年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市场监督管理-药品监督管理)的通知》(韶财工[2022]6号),下达我局药品抽检及监管专项资金共27.43万元,其中: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抽检资金6.83万元、执法装备及检验检测设备购置资金10.00万元、药品稽查执法及综合监管资金6.60万元、地方队伍能力建设资金4.00万元。该项资金主要用于药品稽查执法及综合监管、地方队伍能力建设、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抽检资金、执法装备及检验检测设备购置、韶关市促进生物医药创新发展检验检测能力建设、药品执法检查基本装备购置。该资金分配情况及任务清单详见附件1、2。同时,我局严格按照《广东省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市场监督管理-药品监督管理)管理办法》(粤社[2019]148号)文件规定,专款专用,加强管理。对涉及政府采购的项目,按照《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做好采购工作。
韶关市浈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3月30日
附件1、(韶关)2022年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市场监督管理-药品监督管理)分配明细表 .pdf
附件2、2022年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市场监督管理-药品监督管理)转移市县任务清单.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