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韶关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度省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市场监督管理-食品抽检及监管)的通知》(韶财工[2021]12 号),下达我局食品抽检共22.3万元,其中:农产品快检21.5万元,保健食品抽检0.8万元。该项资金主要用于农产品快检、保健食品抽检专项共两个工作任务。同时,我局将严格按照《广东省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市场监督管理:)管理办法》(粤财工[2019]122号)文件规定,专款专用,加强管理。对涉及政府采购的项目,按照《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做好采购工作。
附件1:2021年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市场监督管理-食品抽检及监管)分配明细表
附件2:2021年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市场监督管理-食品抽检及监管)转移市县任务清单
韶关市浈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4月15日
附件1:2021年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市场监督管理-食品抽检及监管)分配明细表.pdf
附件2:2021年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市场监督管理-食品抽检及监管)转移市县任务清单.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