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决算基本情况说明
一、
部门基本情况
二、
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一)收入支出预算执行情况说明
(二)“三公经费”支出说明
(三)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四)
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五)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六)
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七)
资产负债情况说明
三、专业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
一、
收支支出决算总表
二、
收入决算表
三、
支出决算表
四、
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部门决算基本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1
.
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浈江区工商局内设办公室、人监股(监察室)、政策法规股、登记注册股、企业监管股、市场规范管理股(网络交易监管股)、商标广告监管股、消费者权益保护股(市场监管体系建设协调股)8个股室,下设站南所、东郊所、东河所、南门所、和平所、十里亭所、犁市所7个工商所和一个经济检查大队,下属浈江区消费者委员会和12315投诉举报中心2个事业单位。另区政府下设打传、打假、打私等办公室。
2
.
人员构成情况。
核定人员编制数
122
人,其中事业编制6人、行政工勤编制4人、行政编制112人。2017年初现有实际人数167人,其中在职人员117人、离退休人员50人
。另单位负担遗嘱人员4人。
3.
部门职责。浈江区工商局是政府主管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的工作部门,主要职责是: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工商行政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二、组织管理本行政区域内工商企业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人的注册,核定注册单位名称,审定、批准、颁发有关证照,实行监督管理。三、组织监督检查市场竞争行为,查处垄断和不正当竞争案件,打击流通领域的走私贩私行为和经济违法违章行为。四、组织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组织查处侵犯消费者权益案件,组织查处市场管理和商标管理中的经销掺假及假冒产品行为。五、组织实施各类市场经营秩序的规范管理和监督。六、组织管理和经纪机构。七、依法管理合同行为,监督处理利用合同危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违法行为。组织管理动产抵押物登记,监督拍卖行为。八、管理注册商标、监督管理商标印制,组织查处商标侵权行为,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九、组织管理广告发布与广告经营活动。十、组织管理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和私营企业的经营行为。十一、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它工商行政管理职责。
(一)收入支出预算执行情况说明
1.
收入决算情况。区局
2016
年收入决算
1800.43
万元(
其中
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772.89万元,“其他收入”9.49万元),
比 2016年年初预算数增加195.61万元,主要变动原因为:公务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和完善工资制度等所需的经费增加;比2015年收入决算减少70.02万元,主要原因是工作性项目经费收入锐减。
2.
支出决算情况。区局2016年支出决算1850.8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1798.39万元,比2015年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增加51.15万元,主要原因为:公务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和完善工资制度等新增经费支出。
2016
年区局财政拨款支出按用途划分,基本支出万元1747.48,占总支出97%,其中:人员经费支出1685.73万元,公用经费支出61.75万元。项目支出50.91万元,占总支出3%。
(二)
“三公经费”支出说明
2016
年区局“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额为1.6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6万元,公务接待费0.06万元,对比年初预算数减少15.34万元,主要原因是统计口径不一致造成(年初预算数含8台执法办案车辆运行费,决算数不含),对比上年决算数减少9.3万元,大幅缩减的主要原因为财政预算拨款相对缩减,区局从采取多项有效节支措施的途径大幅缩减“三公”经费的支出。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1.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为0。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1.6万元,主要包括:(1)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为0;(2)公务车保有量1辆,全年运行费支出1.6万元。
3.
公务接待费支出0.06万元,主要用于国内公务接待。当年国内公务接待1批次,15人次。
(三)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2016
年区局机关运行经费61.75万元
(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保持一致)
,比上年度27.38万元增加的主要是因为本年新增的公务交通补贴放在公用经费下的“其他交通费”支出。
(四)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16
年区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4.87万元,基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4.8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无,政府采购服务支出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4.8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五)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
2016
年12月31日
,我局共有车辆9辆,其中
一般公务用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8辆。无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六)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区局2016年无民生项目和重点支出项目。
(七)资产负债情况说明
区局年末资产总额537.79万元,其中固定资产413.66万元。“负债”中“其他应付款”7.49万元为区工商党总支收到的各党员补缴的2008-2015年补缴党费,因收到区委组织部通知暂时存放在各党总支,由于党总支无设立账户,经区局党组同意暂时存入区局账户
,待下年度再行上缴区委组织部。
三、专业名词解释
(一)关于“三公”经费支出口径的解释:纳入我局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我局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口径的解释。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