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扫一扫
    打开 · 手机版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 浈江区 > 党政机关 > 浈江区农业农村局(区扶贫办) > 财政预决算和“三公”经费 > 部门预决算

2016年度浈江区农业局(含水务局、畜牧局)预算公开(补充公开)

时间:2018-03-29 00:00:00 来源:浈江农业局1 访问量: -
【打印】 【字体:
附件2-2:2016年农业局(含水务局、畜牧局)部门预算公开表(补充公开).xls

 

 

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基本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二、收入预算说明

三、支出预算说明

四、机关运行经费预算说明

五、“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六、政府采购情况

七、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八、预算绩效情况

九、国有资本经营收支情况

十、专业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部门基本支出表

五、部门项目支出表

六、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机关运行经费及“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部门预算基本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按照部门预算编报要求, 2016组成单位共7个,分别是:行政单位1个:浈江区农业局(20141231日与区水务局合并后的农业局),事业参公单位2个:浈江区水政监察大队和浈江区畜牧兽医水产局,1类事业单位3个:浈江区农业技术推广总站、浈江区动物卫生监督所和广东省渔政总队浈江大队,2类事业单位1个:浈江区西牛潭水库管理处

    区农业局设7个内设机构办公室、农村经济体制与经营管理股、市场与经济信息股(菜篮子工程办公室)、种植业管理股、防汛防风防旱指挥部办公室、规划建设管理股、综合执法股。

人员构成情况。

总编制64个:行政编制15人,事业编制49人。

财政供养人员97人。其中:在职41人(行政11人,事业30人),离休1人,退休52人。财政负担遗属生活补助人员3人。

领导职数:6人:农业局4人:局长宋柏均,副局长3人:章伟胜、张洪基、胡立新;三防办主任1人:潘强;农办副主任王兵。

(二)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种植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研究拟订农业和农村经济中长期发展规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2)协助管理区级农业事业费、支农资金,负责农业项目专项资金的计划安排。

3)拟定农村集体经济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协调、监督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建设与改革,协调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建设与发展,组织开展农村经济统计等工作;稳定和完善党在农村的基本经营制度和政策,指导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指导、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和耕地使用权流转工作。

4)拟订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促进农业产前、产中、产后一体化;负责“菜篮子”工程规划,组织协调和实施菜篮子工程建设。

5)组织农业资源区划、生态农业和农业可持续发展工作;指导农用地、农村可再生资源的开发利用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和管理。

6)拟订农业技术推广及发展规划,实施科教兴农战略;组织农业技术推广项目的遴选及实施;指导优质、高产、高效农业基地建设。

7)履行法律、法规赋予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在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职能,研究拟订农产品质量安全建设和发展规划,依法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组织实施农产品质量监督和农业新品种的保护工作;组织协调种子、种苗、农药、肥料、饲料、饲料添加剂等农业投入品的执法监督管理。

8)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水行政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

9)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利用,编制全区水利、小水电发展、年度计划和主要江河流域综合规划并监督实施。

    10)负责实施全区水资源的统一管理,拟定全区水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和调度方案并监督实施,指导水利行业供水和乡镇供水工作。实施取水许可制度和水资源费征收制度。负责本区内取水许可审批,污水排放口设置审查,对水资源保护实施监督管理。

11)负责饮水水源、地下水开发利用和管理保护工作。

12)组织、指导水利设施、区管河道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工作,指导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河道管理范围建设项目审批。承担水利工程移民管理工作。

13)组织实施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农村饮水安全、节水灌溉等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指导农村水电和机电排灌工作,指导水利基层组织的队伍建设。

14)指导、监督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工作,协调本区的水事纠纷,依法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的监督。

15)负责水利资金使用的监督和水利行业国有资产管理。

16)负责水利科技工作,组织开展水利行业质量监督工作,负责水务信息化建设。

17)组织、协调、监督、指挥全区防汛防旱防风和防低温雨雪冰冻工作,负责编制全区防汛防旱防风和防低温雨雪冰冻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指导水利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

18)负责机关并指导直属单位人事、老干、劳动工资和国有资产管理。

(19)承办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和革命老区建设管理工作。

20)承办区人民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预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1、继续做好土地确权工作进展情况

我区地确权工作已制定工作方案、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抽调相关工作人员成立了工作办公室。召开了工作动员会和培训班、有工作进展情况汇报材料、解决了22万元工作经费,开展了工作宣传,印刷资料18500份,发放资料18500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招标工作已经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我区选择乐园镇开展确权登记颁证试点,乐园镇相应成立了由镇长任组长的镇土地确权领导小组,并制订了《土地确权实施方案》,土地确权工作正有序开展中,为明年全面铺开积累经验。

2、继续做好三资管理工作

全区5个镇45个村委会362个村小组,有45个经济联合社,278个经济合作社,制定了工作方案、成立了领导小组、明确工作职责牵头单位责任人。召开了工作培训会,全区有328个集体经济组织完成320个,已完成97.56%。农村集体“三资”平台建设:确定了租用中国电信云计算平台、确定了区镇村三级平台的部署地点(区财政)、完成了平台设备设施采购,召开全区管理人员培训会,门户网站模块、资产、资源交易模块,其余模块运行正在进行调试,(友迪公司)正在导入基础数据。

3、继续做好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落实工作

全区3个镇6个村8个项目,总投资704.945万元,中央和省财政补助156.652万元、市财政补助19.5815万元、县财政补助19.5815万元、农民筹资筹劳196.33万元、村集体经济和社会捐赠195.3万元(实际到位村集体经济和社会捐赠29万元)、其他财政资金117.5万元(实际到位其他财政资金53万元)、受益人口7233人。已完成2个镇3个村4个项目村级一事一议项目工程总投资277.495万元,余下的427.45万元计划2016年完成。

4、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

我局与辖区内30家农业企业、农民合作社、规模场签订了《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承诺书》。确保全区没有发生一例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加强农产品安全监管、秋冬季动物疫病防控、农业防虫防病培训,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

5、继续做好水利重点项目

1)、浈江区枫湾河(浈江段)治理工程。计划工程总投资3000万元,其中:申请省级以上补助投资1800万元。目前已完成施工图和预算,装备报审,目前前期工作已完成,省补助870万元已到位,工程已完成设计的重大变更,我单位要求中标单位对不需要进行变更的河段优先进场施工,并做好相关工作。计划2016年全面完成该工程。

2)、浈江区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项目是我区重点建设项目之一。该项目立项批复投资额为7289.56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用为5577.02万元,目前,项目已到位资金共计为4800万元(其中中央补助资金2400万元,省级补助资金2400万元),资金来源为中央和省级财政补助及自筹。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改造及新建小型引水陂7处,改造小型塘坝23座,衬砌渠道总长137.51km,配渠系建筑物新建54处、改造75处。主体工程施工期为201511月中下旬至20161月底,共2.5个月,完成引水陂、山塘、泵站和干渠、支渠改造工程。20162月进行工程收尾工作,逐步完成工程现场清理和施工人员、设备等的撤离。

3)、山区五市中小河流治理工程项目。我区2015年度有2条河流治理工程,分别是:浈江区下陂水(高背顶段)治理工程和浈江区大塘水治理工程。工程总投资1243万元,其中:省级以上补助资金870万元。施工单位于2015114日进场开工,已完成清表及便道开通约5.5km;河道清淤完成约3km;格滨石笼订购生产已落实。计划2016年全面完成这两宗工程。大塘水工程治理后受益乡镇1个,受益村委1个,防护对象下陂水沿岸0.36万亩耕地及0.18万人。下陂水工程治理后受益乡镇1个,受益村庄3个,防护对象大塘水沿岸0.45万亩耕地及0.28万人

4)、村村通自来水工程项目。浈江区村村通自来水工程覆盖范围是浈江区辖区内各镇行政村,工程建设内容是在整合已建成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资源的基础上,对犁市镇、十里亭镇、花坪镇共3个乡镇行政村28个片区的供水管网进行新建或扩网,规划受益农村供水人口为36597工程计划总投资1237.57万元,其中:省级补助资金767万元。浈江区村村通自来水工程建设的实施方案编制工作已完成,并于2015513日由浈江区政府以韶浈府函〔201520号文对实施方案进行了批复。目前已完成村村通自来水工程初步设计报告书的编制,并已发征求意见函给国土、环保、规划、林业、安监等相关部门。征得批准后,下一步,根据相关文件要求将与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对我区村村通自来水工程初步设计报告进行批复。待批复后,即开展施工招投标工作,计划明年1月初开工,力争20166月底前完成省下达资金对应的实物工程量。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16年收入预算10470614元,比上年4965340元增5505274元,增幅110.87%,主要原因是标准改变和新增项目等。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9286373元,其他收入拨款(财政专户拨款、基金预算拨款等)安排支出1184241元。

三、支出预算说明

2016年支出预算10470614元,比上年49653405505274元,增(减)幅110.8%,主要原因是标准改变和新增项目等。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9286373元,其他收入拨款(财政专户拨款、基金预算拨款等)安排支出1184241元。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按用途划分:基本支出预算6568411元,占预算拨款支出的62.7%,比上年4034987元增2533424元,增幅62.78%,原因是主要原因是标准改变和新增项目等。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180747元、商品服务支出328000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059664元。

    (二)项目支出预算3902203元,占预算拨款支出的37.3%,与上年预算930353元相比,比上年增2971850元,增长219%,原因是主要原因是新增项目等。其中: 一般项目支出794241元,占预算拨款支出的7.5%,区配套3107962元占预算拨款支出的29.77%,与上年预算17.03万元相比,增长18.3倍。包含::1:新增11项目294.27万元:食品农产品安全监管经费1万元、浈江区三防办防汛工作经费6万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经费128.55万元、浈江区山区五市中小河流治理18.67万元、浈江区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工程36万元、浈江区枫湾河(浈江区段)治理工程10万元、水果产业带区级配套资金40万元、防疫经费20万元、休(禁)渔补贴区级配套资金12.02万元、病害猪无害化处理补助5万元;原有项目34.55万元比2015年预算17.03万元增加17.52万元;其中,增加有:一事一议区级配套20万元,比2015年预算2.12万元增加17.88万元,减少的有:政策性水稻种植保险区级配套13.13万元比2015年预算13.36万元减少0.23万元、政策性农房保险区级配套1.42万元比2015年预算1.55万元减少0.13万元,2项目预算共减少0.36万元。主要是参保户数减少。

四、机关运行经费预算说明。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328000元,比上年264000元增(减)64000元,增(减)幅24.24%,原因是公用经费标准的增加。其中办公6700元、印刷费0元、邮电费0元、差旅费0元、公务接待费13000元、会议费8000元、福利费0元、日常维修费0元、专用材料0元、一般设备购置费0元、办公用房水费0元、电费8000元、办公用房取暖费0元、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40000元、其他费用0元。

五、“三公”经费预算说明。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三公”经费预算为261000元,与上年数264000相比增(减)3000元,(减)1.1%,原因是……(或与上年保持不变)。按具体项目分,因公出国(境)支出0元,与上年数相比增(减)0元,增(减)0%,原因是0(或与上年保持不变);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支出240000元与上年数162000元相比增(减)78000元,增(减)48.1%,原因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

六、政府采购情况。2016年本部门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元,与上年数相比增(减)0元,增(减)0%,其中:货物类采购0元,工程类采购0元,服务类采购0元。

七、国有资产占有情况(固定资产情况)。2016年本部门占有国有资产的总体情况:单位资产账面数:库存现金11886.84元,银行存款224694.61元,其他应收款637158.46元,固定资产906413.29元:通用设备42(个、台、辆等),原值867,259.29元、家具、用具原值44,134元,无形资产原值4980元。资产账面合计1,784,776.22元。负债账面数:其他应付款873,382.93元,资产基金911,393.29元,无结余。负债和净资产账面合计1,784,776.22元。

八、预算绩效情况无。2016年,主要工作目标有:完成……等*项工作,实施*个项目,项目绩效目标覆盖率为100%,依法合规并安全高效得做好支出工作,力争100%达到部门整体绩效目标。

九、国有资本经营收支情况(如无也应注明)。收入0,支出0

十、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指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2.部门预算:指与财政部门直接发生预算缴款、拨款关系的政府机关、社会团体和其他单位,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的需要编制的本部门年度收支计划,涵盖部门各项收支,实行一个部门一本预算。

3.机关运行费:即部门(单位)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4. “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指市直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市直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市直行政单位、事业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外宾接待)费用。

相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