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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浈江区农业局(含水务局、畜牧局)部门决算公开(补充公开)

时间:2018-03-29 00:00:00 来源:浈江农业局1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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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2:2016年浈江区农业局(含水务局、畜牧局)部门决算公开表(补充公开).xls

      

 

第一部分   浈江区农业局(含水务局、畜牧局)概况

一、 部门机构设置

二、 部门主要职责

第二部分  浈江区农业局(含水务局、畜牧局)2016年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浈江区农业局(含水务局、畜牧局)2016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浈江区农业局(含水务局、畜牧局)2016概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

    按照部门决算编报要求,2016年决算组成单位共7个,分别是:行政单位1个:浈江区农业局(20141231日与区水务局合并后的农业局),事业参公单位2个:浈江区水政监察大队和浈江区畜牧兽医水产局,1类事业单位3个:浈江区农业技术推广总站、浈江区动物卫生监督所和广东省渔政总队浈江大队,2类事业单位1个:浈江区西牛潭水库管理处

区农业局设7个内设机构办公室、农村经济体制与经营管理股、市场与经济信息股(菜篮子工程办公室)、种植业管理股、防汛防风防旱指挥部办公室、规划建设管理股、综合执法股。

(二)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种植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研究拟订农业和农村经济中长期发展规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2)协助管理区级农业事业费、支农资金,负责农业项目专项资金的计划安排。

3)拟定农村集体经济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协调、监督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建设与改革,协调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建设与发展,组织开展农村经济统计等工作;稳定和完善党在农村的基本经营制度和政策,指导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指导、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和耕地使用权流转工作。

4)拟订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促进农业产前、产中、产后一体化;负责“菜篮子”工程规划,组织协调和实施菜篮子工程建设。

5)组织农业资源区划、生态农业和农业可持续发展工作;指导农用地、农村可再生资源的开发利用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和管理。

6)拟订农业技术推广及发展规划,实施科教兴农战略;组织农业技术推广项目的遴选及实施;指导优质、高产、高效农业基地建设。

7)履行法律、法规赋予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在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职能,研究拟订农产品质量安全建设和发展规划,依法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组织实施农产品质量监督和农业新品种的保护工作;组织协调种子、种苗、农药、肥料、饲料、饲料添加剂等农业投入品的执法监督管理。

8)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水行政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

9)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利用,编制全区水利、小水电发展、年度计划和主要江河流域综合规划并监督实施。

    10)负责实施全区水资源的统一管理,拟定全区水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和调度方案并监督实施,指导水利行业供水和乡镇供水工作。实施取水许可制度和水资源费征收制度。负责本区内取水许可审批,污水排放口设置审查,对水资源保护实施监督管理。

11)负责饮水水源、地下水开发利用和管理保护工作。

12)组织、指导水利设施、区管河道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工作,指导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河道管理范围建设项目审批。承担水利工程移民管理工作。

13)组织实施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农村饮水安全、节水灌溉等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指导农村水电和机电排灌工作,指导水利基层组织的队伍建设。

14)指导、监督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工作,协调本区的水事纠纷,依法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的监督。

15)负责水利资金使用的监督和水利行业国有资产管理。

16)负责水利科技工作,组织开展水利行业质量监督工作,负责水务信息化建设。

17)组织、协调、监督、指挥全区防汛防旱防风和防低温雨雪冰冻工作,负责编制全区防汛防旱防风和防低温雨雪冰冻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指导水利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

18)负责机关并指导直属单位人事、老干、劳动工资和国有资产管理。

(19)承办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和革命老区建设管理工作。

20)承办区人民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第二部分   浈江区农业局(含水务局、畜牧局)2016年部门决算表

各部门应当公开8张部门决算表格,包括:1.收支总表(3张),即:《收入支出决算总表》、《收入决算表》、《支出决算表》;2.财政拨款收支表(5张),即:《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除涉密信息外,《收入决算表》、《支出决算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应当细化公开到支出功能分类项级科目,《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应当细化公开到经济分类款级科目。没有数据的表格也要公开,并在合计栏以零填列。(具体格式见附表)

第三部分   浈江区农业局(含水务局、畜牧局)2016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6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支出决算总规模、各类支出决算规模及各类支出增减变化情况。格式如下:

(一)年度收入总体情况

浈江区农业局(含水务局、畜牧局)2016年度总收入6598.75万元,其中本年收入6598.75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6598.75万元,比上年决算数3476.93增加3121.82万元,增长89.78 %。主要原因:一是2016决算公开数跟预算中径,增加了含畜牧局及其下属3个单位数。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主要原因:0.

3.事业收入0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减少) 0万元,增长(下降)0 %。主要原因:0.

4.经营收入0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减少) 0万元,增长(下降)0 %。主要原因:0.

5.其他收入0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 0%。主要原因:0.

(二)年度支出总体情况

浈江区农业局(含水务局、畜牧局)2016年度总支出6598.75万元,其中本年支出 6598.75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4.06万元,主要用于韶财农[2015]1402015年度农业财政项目经费5万元及新增公务交通补贴9.06万元,比上年决算数82.79万元(减少)68.73万元,下降83%.主要原因是没有了政策性提前退休人员1次性补助及项目有改变。

2、外交支出0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有0,比上年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0

3、国防支出0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有0,比上年决算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0

4、公共安全支出0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有0,比上年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0

5.教育(类)支出0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有0,比上年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0

6、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0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有0,比上年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0

7、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0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有0,比上年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0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71.32万元,主要是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340.96万元、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支出130.35万元。增长2.6%,主要原因是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支出130.35万元比2015年决算数286.86万元减少156.51万元,下降54.55%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0.6万元,主要是医疗保障支出30.6万元。比2015年决算数增加。主要原因是增加畜牧局及其下属3个单位医疗保障。

10、、节能环保支出0万元,主要自然生态保护0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0

11、、城乡社区支出17.75万元,主要是名镇名村示范村建设17.75万元。比上年决算数9.97万元(减少)7.78万元,增长78%,主要原因是增加新的项目名镇名村示范村建设

12、、农林水支出6017.17万元,主要是农业支出1625.61万元、水利支出 4324.35万元、农村综合改革支出44.8万元、普惠金融发展支出14.41万元、大中型水库库区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8万元、交通运输支出5.82万元、其他农林水支出0万元。比上年决算数2859.38万元增加(减少)3157.79万元,增长110.43%,主要原因是1、增加畜牧局及其下属3个单位数使农业增加1163.92万元,2、水利项目增加1944万元。

13、、交通运输支出5.82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有渔业成品油价格补贴5.82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新增。

14、、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0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有0,比上年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0

15、、商业服务业等支出0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有0,比上年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0

16、金融支出0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有0,比上年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0

17、援助其他地区支出0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有0,比上年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0

18、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1.44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有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工作支出1.44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减少)1.44万元,增长(下降)100%,主要原因是新增。

19、住房保障支出16.61万元,主要是在职人员的住房公积金16.61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减少)万元,增长(下降)%,主要原因是计算基数-工资增加。

20、粮油物资储备支出7.93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有2016年度石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工作经费,比上年决算数增加(减少)07.93万元,增长(下降)100%,主要原因是新增。

21、国债还本付息支出0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有0,比上年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0

22、其他支出0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有0,比上年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0

二、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表说明

(一)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说明

浈江区农业局(含水务局、畜牧局)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合计 6598.7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598.75万元,比年初预算数1047.06万元增加5551.69万元,增长5.3 %;主要原因是区级预算从紧原则,未全额编制;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56.1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100 %;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区级预算从紧原则,未全额编制.

(二)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说明

浈江区农业局(含水务局、畜牧局)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合计 6598.7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6442.65万元,比年初预算数1047.06万元增加5551.69万元,增长5.3 %;主要原因是区级预算从紧原则,未全额编制;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56.1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100 %;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区级预算从紧原则,未全额编制.

分功能科目看,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4.06万元,主要用于韶财农[2015]1402015年度农业财政项目经费5万元及新增公务交通补贴9.06万元,比上年决算数82.79万元(减少)68.73万元,下降83%.主要原因是没有了政策性提前退休人员1次性补助及项目有改变。

2、外交支出0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有0,比上年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0

3、国防支出0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有0,比上年决算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0

4、公共安全支出0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有0,比上年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0

5.教育(类)支出0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有0,比上年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0

6、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0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有0,比上年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0

7、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0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有0,比上年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0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71.32万元,主要是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340.96万元、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支出130.35万元。增长2.6%,主要原因是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支出130.35万元比2015年决算数286.86万元减少156.51万元,下降54.55%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0.6万元,主要是医疗保障支出30.6万元。比2015年决算数增加。主要原因是增加畜牧局及其下属3个单位医疗保障。

10、、节能环保支出0万元,主要自然生态保护0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0

11、、城乡社区支出17.75万元,主要是名镇名村示范村建设17.75万元。比上年决算数9.97万元(减少)7.78万元,增长78%,主要原因是增加新的项目名镇名村示范村建设

12、、农林水支出6017.17万元,主要是农业支出1625.61万元、水利支出 4324.35万元、农村综合改革支出44.8万元、普惠金融发展支出14.41万元、大中型水库库区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8万元、交通运输支出5.82万元、其他农林水支出0万元。比上年决算数2859.38万元增加(减少)3157.79万元,增长110.43%,主要原因是1、增加畜牧局及其下属3个单位数使农业增加1163.92万元,2、水利项目增加1944万元。

13、、交通运输支出5.82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有渔业成品油价格补贴5.82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新增。

14、、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0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有0,比上年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0

15、、商业服务业等支出0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有0,比上年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0

16、金融支出0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有0,比上年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0

17、援助其他地区支出0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有0,比上年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0

18、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1.44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有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工作支出1.44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减少)1.44万元,增长(下降)100%,主要原因是新增。

19、住房保障支出16.61万元,主要是在职人员的住房公积金16.61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减少)万元,增长(下降)%,主要原因是计算基数-工资增加。

20、粮油物资储备支出7.93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有2016年度石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工作经费,比上年决算数增加(减少)07.93万元,增长(下降)100%,主要原因是新增。

21、国债还本付息支出0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有0,比上年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0

22、其他支出0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有0,比上年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0

三、2016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浈江区农业局(含水务局、畜牧局)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4.92万元,完成预算30.64万元的48.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0万元的 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3.4万元,完成预算24.9万元的53.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52万元,完成预算5.74万元的26.4%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小于(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与上年相比,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14.92万元比上年21.64万元减少6.7万元,下降30.9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增加)0万元,下降(增长)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增加)2.8 万元,下降17.28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3.92 万元,下降72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减少0(增加)的主要原因是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减少(增加)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的要求,还有公务接待费支出的减少,同样主要原因还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的要求结果。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6“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3.4万元,占89.8 %;公务接待费支出1.52万元,占10.1%。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本部门出国团组0个、累计0人次。开支内容包括:(1)参加0会议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0;(2)出国谈判、工作磋商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0;(3)境外业务培训及考察 0万元,主要用于0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3.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为0万元,2016年公务用车购置数0辆,主要包括0;公务用车运行及维护支出13.4万元,2016年本部门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1辆(公务用车数11部:其中,正常使用6部,黄标车5部。),主要用于:

(一)农业局正常使用3部:1农业执法车1部:粤F.ZN2632、三防办执法车1部:粤F.ZS081, 3、水务执法车2部:水政执法车1部:粤F.ZS013

(二)畜牧兽医水产局正常使用2部:1畜牧兽医执法执勤用车1部:粤FZX4632、渔政大队执法执勤用车1部,粤FYZ806

(三)扶贫办用车1部:粤F56141

3.公务接待费支出1.52万元,主要用于上级单位检查和相关单位交流工作等方面的接待。2016年,本部门共接待国外来访团组0个,来访外宾0人次,主要包括0;发生国内接待30次,接待人数共254人。主要包括上级及2组来检查龙头企业工作等。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60.74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保持一致),比上年95.46万元增加65.28万元,增长68.38%。主要原因是:2016年决算公开数增加了畜牧局及其下属3个单位的决算数。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6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2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7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49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612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9辆(用于机要通信、应急工作)、一般执法执勤用车3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其他用车主要是0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管理工作总体情况。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2个,二级项目0个,共涉及资金4324.35万元,自评覆盖率达到100%

组织对“浈江区2015年度山区五市中小河流治理项目”等5个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22.1755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浈江区2015年度山区五市中小河流治理项目的项目支出绩效情况较为理想,达到了项目申请时设定的各项绩效目标。

2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浈江区农业局(含水务局、畜牧局)2016年部门决算中增加了韶关市浈江区村村通自来水工程项目的前期工作绩效评价、浈江区2015年度山区五市中小河流治理项目2个项目绩效评价。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

韶关市浈江区村村通自来水工程,前期工作,自评得分20分。项目按规定要求履行了立项手续,立项批复文件等资料齐全,资金全部用于项目建设,符合有关规定要求。

浈江区2015年度山区五市中小河流治理项目属其他类项目前期工作方面:该项目均属部门审核立项,按规定要求履行了立项手续,资金安排符合要求,绩效目标设置明确、合理,有专门的项目实施组织机构,分工明确,并制定了相应的资金管理制度和项目管理制度。实施过程工作方面:本次省级财政资金全部到位,项目实施过程规范,主管部门对项目进行了有效的检查、监控、督促等管理;资金支出方面,浈江区2015年度山区五市中小河流治理项目共支出省级财政资金660万元,资金支出率100%。项目绩效方面:项目已按计划完成主体工程施工,投资控制合理,已施工的工程质量达到合格标准,项目实施后,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显著,到目前为止,工程没发生安全事故、诉讼等违法事件发生,公众对项目实施效果满意。对照绩效考评标准,浈江区2015年度山区五市中小河流治理项目资金自评绩效考评得分为95

发现的主要问题是:1、由于天气原因,工程未能按进度计划完成,实现阶段性目标任务,影响了资金的有效使用和工程正常建设进度。2、浈江区2015年山区五市中小河流治理工程初步设计批复总投资为1521.91万元,根据相关文件,省级以上级补助资金为70%,地方自筹30%的资金。区内的中小河流治理工程总投资是1521.91万元,即上级补助资金1065.337万元,已到位660万元,地方自筹资金为456.573万元,实际到位95.148万元,其中市级到位46.48万元,区级到位48.668万元(其中两清费用30万元)。由于部分资金未到位,现暂未办理工程验收。

下一步改进措施:建设单位应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出更为合理的工作计划,加快工程建设收尾工作,以确保浈江区2015年度山区五市中小河流治理项目能顺利完成工程验收工作。

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3.重点项目绩效评价报告(有开展)。

浈江区农业局(含水务局、畜牧局)在部门决算中增加了韶关市浈江区村村通自来水工程项目的前期工作绩效评价、浈江区2015年度山区五市中小河流治理项目2个项目绩效评价。附《韶关市浈江区村村通自来水工程项目的前期工作绩效评价报告》和《浈江区2015年度山区五市中小河流治理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4.其他以部门为主体开展的项目绩效评价报告(有开展)。浈江区农业局(含水务局、畜牧局)在部门决算中增加了土地确权项目《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自评基础信息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为便于社会公众的理解,各部门需对公开内容中涉及的专业名词进行解释,格式如下:(以下专业名词解释供参考,各部门可以根据公开内容中涉及的专业名词自行予以增减)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事业收入。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非本级财政拨款、存款利息收入、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事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面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这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 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相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