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扫一扫
    打开 · 手机版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 浈江区 > 党政机关 > 浈江区农业农村局(区扶贫办) > 财政预决算和“三公”经费 > 部门预决算

2018年度浈江区农业局(含水务局、畜牧局)预算公开(补充公开)

时间:2018-03-29 00:00:00 来源:浈江农业局1 访问量: -
【打印】 【字体:
附件2-2:2018年浈江区农业局(含水务局、畜牧局)部门预算公开表格(补充公开).xls

 

 

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基本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二、收入预算说明

三、支出预算说明

四、机关运行经费预算说明

五、“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六、政府采购情况

七、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八、预算绩效情况

九、国有资本经营收支情况

十、专业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部门基本支出表

五、部门项目支出表

六、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机关运行经费及“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2018年浈江区农业局(含水务局、畜牧局)部门预算基本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

    按照部门预算编报要求, 2018算组成单位共7个,分别是:行政单位1个:浈江区农业局(20141231日与区水务局合并后的农业局),事业参公单位2个:浈江区水政监察大队和浈江区畜牧兽医水产局,1类事业单位3个:浈江区农业技术推广总站、浈江区动物卫生监督所和广东省渔政总队浈江大队,2类事业单位1个:浈江区西牛潭水库管理处

(六)区农业局设7个内设机构办公室、农村经济体制与经营管理股、市场与经济信息股(菜篮子工程办公室)、种植业管理股、防汛防风防旱指挥部办公室、规划建设管理股、综合执法股。

(二)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种植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研究拟订农业和农村经济中长期发展规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2)协助管理区级农业事业费、支农资金,负责农业项目专项资金的计划安排。

3)拟定农村集体经济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协调、监督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建设与改革,协调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建设与发展,组织开展农村经济统计等工作;稳定和完善党在农村的基本经营制度和政策,指导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指导、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和耕地使用权流转工作。

4)拟订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促进农业产前、产中、产后一体化;负责“菜篮子”工程规划,组织协调和实施菜篮子工程建设。

5)组织农业资源区划、生态农业和农业可持续发展工作;指导农用地、农村可再生资源的开发利用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和管理。

6)拟订农业技术推广及发展规划,实施科教兴农战略;组织农业技术推广项目的遴选及实施;指导优质、高产、高效农业基地建设。

7)履行法律、法规赋予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在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职能,研究拟订农产品质量安全建设和发展规划,依法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组织实施农产品质量监督和农业新品种的保护工作;组织协调种子、种苗、农药、肥料、饲料、饲料添加剂等农业投入品的执法监督管理。

8)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水行政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

9)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利用,编制全区水利、小水电发展、年度计划和主要江河流域综合规划并监督实施。

    10)负责实施全区水资源的统一管理,拟定全区水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和调度方案并监督实施,指导水利行业供水和乡镇供水工作。实施取水许可制度和水资源费征收制度。负责本区内取水许可审批,污水排放口设置审查,对水资源保护实施监督管理。

11)负责饮水水源、地下水开发利用和管理保护工作。

12)组织、指导水利设施、区管河道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工作,指导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河道管理范围建设项目审批。承担水利工程移民管理工作。

13)组织实施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农村饮水安全、节水灌溉等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指导农村水电和机电排灌工作,指导水利基层组织的队伍建设。

14)指导、监督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工作,协调本区的水事纠纷,依法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的监督。

15)负责水利资金使用的监督和水利行业国有资产管理。

16)负责水利科技工作,组织开展水利行业质量监督工作,负责水务信息化建设。

17)组织、协调、监督、指挥全区防汛防旱防风和防低温雨雪冰冻工作,负责编制全区防汛防旱防风和防低温雨雪冰冻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指导水利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

18)负责机关并指导直属单位人事、老干、劳动工资和国有资产管理。

(19)承办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和革命老区建设管理工作。

20)承办区人民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人员构成情况。

2018农业局预算包含7个单位编制数63个、20179月财政供养103人:在职人员49人,退休人员51人、财政负担遗属生活补助人员3人。

行政编23个:农业局(含农办)23个。20179月在职15人,退休28人,自筹退休1人。

事业参公单位编制11个、20179月在职人员9人。其中,1、水政监察大队编制5个、在职5人:参公在职3人、自筹在职2人,退休2人(自筹退休);2、畜牧水产局编制6个、参公在职6人,参公退休11人。

事业核拨编制29个,20179月财拨在职人员25人。其中,1、农技站编制2个、在职2人,无退休人员。2、动物卫生监督所编制9个、在职8人、退休2人,3、广东省渔政总队浈江大队编制4个、在职4人、无退休人员,4、西牛潭水库编制14个、在职11人,离退休8人:离休1人、退休7人。

另,统发18人:同一张工资表的统发在职人员18人(农业局及农办行政15人、事业参公单位水政监察大队3人)。

领导职数:6人:农业局4人:局长宋柏均,副局长3人:章伟胜、张洪基、李百灵;三防办主任1人:黄义源;农办主任郭聪、副主任许云峰。

(三)预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1)确保农业稳产增产。为确保年初农业生产目标的实现,我局将结合实际,继续抓好种植业和养殖业。派出干部深入镇村宣传发动,掀起春耕生产高潮,积极做好春收和春耕备耕工作。抓好农业生产布局的调整,引导农民和农业企业发展优质蔬菜、优质稻种植,确保全年谷物播种面积完成58000亩,蔬菜种植面积60000亩。

2)有序开展农村基层治理改革试点。继续在良村村委等开展“两个构建”试点,通过构建以村民小组(自然村)为单元的村民自治,在村民小组成立理事会,行使村内户外的公共事务自治职能;通过构建以行政村为单元的公共服务平台,在行政村设立片区公共服务中心,拓展政务服务以外的公共服务,如涉及生产生活性的电商、普惠金融、供销、医疗保健等。通过改革试点,为全面推进全区农村基层治理积累工作经验。

3)大力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1目前,我区有省级农头企业2家,市级农业龙头企业22家。今年计划通过帮助企业解决土地流转困难、加大政策性扶持等措施,促使我区农业龙头企业的数量、规模、效益、影响力都上到一个新的台阶。2继续加快推行农民合作社建设,将我区现有的44家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到45家以上,充分发挥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在农产品组织、生产、流通中的作用。

4)继续做好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确权登记颁证工作。进一步提高确权工作质量,做好档案整理归档、数据库移交、省级验收等工作,确保2018100%完成确权工作任务,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奠定坚实的基础。

5)抓好农业招商引资。主动融入珠三角,积极走出去,真诚请进来,吸引更多的企业资本投资到现代农业上来。利用东莞对口帮扶、广东省农博会等活动,积极向珠三角推介我区农业发展的优势,吸引客商到浈江投资农业。利用各种途径大力推广我区特色农产品,把握珠三角的广大的消费市场,解决农产品销路问题的问题。

6)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加强农业综合执法,严厉打击各种制售假劣农资违法行为;抓好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建设,建立农产品和农资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制度;狠抓动物疫病防控,确保重大动物疫病免疫率达到95%

7)加强各项水利工程建设。一是继续完成我区2018年病险山塘除险加固项目的建设工作;二做好我区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工作,改善移民住房条件和交通出行问题。

8)加强防汛防风防旱工作。做好三防能力建设工作,提高防洪抗旱能力,全面落实各项防汛措施,加强汛期值班,确保防洪安全,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9)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继续做好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加强农业企业、小水电站和施工单位监管,落实工程施工期间的安全措施,确保农业和水利生产安全。

10)其他中心工作。我局将按照区委、区政府的要求,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落实主体责任;积极做好信访维稳工作,确保不出现重大上访事件;继续抓好计划生育工作,确保本系统内没出现违反政策的人和事;高度重视保密工作,杜绝发生泄密事件。

11)计划生育常抓不懈,确保本系统内没出现违反计生工作的人和事。

(四)主管部门负责本级预算和所属单位预算的汇总公开工作。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18年预算收入7480036元,比上年8638527元减少1158491元,(减)幅13%,原因是正在实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并轨,2018年预算行政单位退休人员28人的退休金转社保局发放。

其中:一般预算拨款收入7470036元,其他收入拨款(财政专户拨款、基金预算拨款等)安排支出10000元。

三、支出预算说明

2018年支出预算7480036元,比上年8638527元减少1158491元,(减)幅13%,原因是正在实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并轨,2018年预算行政单位退休人员28人的退休金转社保局发放。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用途划分:

(一)基本支出预算6824586元,占预算拨款支出的91.23%,比上年8125235元减少1300649元,减幅16%,原因是正在实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并轨,2018年预算行政单位退休人员28人的退休金转社保局发放。其中:工资福利支出工资福利支出4626085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008873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189628元。

(二)项目支出预算655450元,占预算拨款支出的8.76%,与上年预算513292元相比,比上年增加142158元,增长27.6%,原因是区级预算从紧原则,未全额编制和新增项目等。其中:按用途分类:基本建设支出0元、区级配套资金555450元、普惠性项目支出0元、专项性项目资金支出0元、专项性工作经费支出100000元。具体项目明细:1)水资源费安排的支出(非税)10000元。(22017年度浈江区山区五市中小河流治理(铣鸡坑水、坳背水、靖村水)工程区级配套资金10000元。(3)能繁母猪保险区级配套10000元。(4)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经费10000元。(5)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经费区级配套资金10000元。(6)农业综合执法和农业应急管理专项资金10000元。(7)区配套防疫经费10000元。(8)生猪保险区级配套10000元。(9)食品农产品安全监管经费10000元。(10)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基金10000元。(11)屠宰检疫经费10000元。(12)推进河长制工作运作经费10000元。(13)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工作经费10000元。(14)休(禁)渔补贴区级配套资金10000元。(15)养殖环节无害化处理补助经费10000元。(16)浈江区三防工作经费10000元。(17)政策性农房保险区级配套资金10000元。(18)政策性水稻种植保险区级配套资金10000元。(19)生猪定点屠宰厂病害猪无害化处理补助10000元。

四、机关运行经费预算说明。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456000元,比上年268000元增加188000元,增幅70%,主要原因是公用经费随人员增加而增加(行政单位农业局和参公单位水政监察大队4人)了办公费及住房维修基金。其中办公250800元、印刷费0元、邮电费0元、差旅费0元、会议费7000元、福利费0元、日常维修费0元、专用材料0元、一般设备购置费0元、办公用房水费0元、电费0元、办公用房取暖费0元、物业管理费446673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80000元、其他交通费用106200元,其他费用0元。

五、“三公”经费预算说明。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三公”经费预算为198200元,与上年数268200元相比减少70000元,减少26.1%,原因是黄标车5部,201712月区政府已收回、准备报废按具体项目分,因公出国(境)支出0元,与上年数相比增(减)0元,增(减)0%,原因是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支出180000元与上年数240000元相比(减)70000元,(减)29%,原因是黄标车5部,区政府已收回、准备报废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8000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18200元,与上年数20200元相比(减)2000元,(减)9.9%,原因是厉行节约。

六、政府采购情况。2018年本部门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元,与上年数0相比增(减)0元,增(减)0%,其中:货物类采购0元,工程类采购0元,服务类采购0元。

七、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2018年本部门占有国有资产的总额475,271.51元,其中:库存现金1,732.34元、银行存款355,685.13元、其它应收款38,600.05元,固定资产原值906,413.29元、减:固定资产累计折旧830,548.47元、固定资产净值75,864.82元,无形资产原值4980元、减:无形资产累计摊销1,590.83元、无形资产净值3,389.17元。

固定资产:期初原值911,393.29元、2018年折旧832,139.30元、固定资产净值79,253.97元,按类别分:

通用设备42(个、台、辆等),期初原值867,259.29元、2018年折旧809,821.89元、固定资产净值57,437.40元,其中汽车3(),期初原值719,572.29元、2018年折旧710,922.83元、固定资产净值8,649.46元。

    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47(个、套等)期初原值44,134元、2018年折旧22,317.41元、固定资产净值21,816.57元。2018年折旧是根据政府会计准则第3号——固定资产、政府会计准则第4号——无形资产。

八、预算绩效情况。2018年,主要工作目标有:完成浈江区山区五市中小河流治理19项工作,实施19个项目,项目绩效目标覆盖率为0%,依法合规并安全高效得做好支出工作,力争100%达到部门整体绩效目标。

九、国有资本经营收支情况(如无也应注明)。收入0,支出0

十、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指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2.部门预算:指与财政部门直接发生预算缴款、拨款关系的政府机关、社会团体和其他单位,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的需要编制的本部门年度收支计划,涵盖部门各项收支,实行一个部门一本预算。

3.机关运行费:即部门(单位)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4.“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指市直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市直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市直行政单位、事业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外宾接待)费用。

浈江区农业局

2018328

相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