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浈江区2015年度山区五市中小河流治理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时间:2018-03-29 00:00:00 来源:浈江农业局1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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浈江区2015年度山区五市中小河流治理项目省级财政资金绩效评价基础信息表.xls

省级财政资金绩效自评报告

 

 

项目名称:浈江区2015年度山区五市中小河流治理项目

填报单位:韶关市浈江区农业局

填报人姓名:冯友翔

联系电话:0751-8255963

填报日期:2016622

 

 

 

 

 

 

 

 

一、项目基本情况

浈江区2015年度山区五市中小河流治理项目(浈江区共2宗),分别为浈江区下陂水(高背顶段)治理工程和大塘水治理工程2015826日韶关市水务局联合韶关市财政局分别以韶市水批[2015]76号、[2015]77号文对上述2宗项目的初步设计进行了批复,批复概算总投资分别为464.39万元、1057.52万元2014127日省财政厅以粤财农[2014]608号下达了本次绩效评价的省级补助资金388万元,以及2015415日省财政厅以粤财农[2015]103号下达了本次绩效评价的省级补助资金272万元,本次绩效评价的省级补助资金共计下达了660万元。

(一)项目主管单位简要情况。

浈江区2015年度山区五市中小河流治理项目省级主管单位为广东省水利厅,市级主管部门为韶关市水务局,县(区)级主管部门为浈江区农业局。该项目的项目法人为韶关市浈江区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法人代表何艺雄,技术负责人为麦著祥。韶关市浈江区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作为项目管理机构,下设工程技术部、财务部等。项目法人对项目建设的全过程负责,对项目的工程质量、工程进度和资金管理负总责。

(二)项目实施主要内容

浈江区2015年度山区五市中小河流治理项目初步设计批复的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下陂水(高背顶段)治理总河长为5.575km,其中清淤疏浚4.075km,河道护岸3.259km,改建人行桥2座,新建人行桥1座,改建陂头1座;大塘水治理总河长为5.448km,其中清淤疏浚5.448km,河道护岸5.804km,改建1座人行桥。

(三)项目评价的有关说明

浈江区2015年度山区五市中小河流治理项目属其他类项目,本次绩效评价的省级补助资金共计下达了660万元,项目评价类型为完成结果评价主要按绩效影响和绩效表现2个一级指标进行自评,其中绩效影响评价指标包括前期准备、资金管理、事项管理3个二级指标,绩效表现评价指标包括经济性、效率性、效果性和公平性4个二级指标,共计7个二级指标。二级指标下设论证决策、目标设置、保障措施、资金到位、资金支付、支出规范性、实施程序、管理程序、预算(成本)控制、完成进度及质量、社会经济效益、可持续发展、公共属性等13个三级指标。本次省级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评价指标总得分为100分。

二、自评结论及指标分析

(一)自评结论。

浈江区2015年度山区五市中小河流治理项目属其他类项目前期工作方面:该项目均属部门审核立项,按规定要求履行了立项手续,资金安排符合要求,绩效目标设置明确、合理,有专门的项目实施组织机构,分工明确,并制定了相应的资金管理制度和项目管理制度。实施过程工作方面:本次省级财政资金全部到位,项目实施过程规范,主管部门对项目进行了有效的检查、监控、督促等管理;资金支出方面,浈江区2015年度山区五市中小河流治理项目共支出省级财政资金660万元,资金支出率100%。项目绩效方面:项目已按计划完成主体工程施工,投资控制合理,已施工的工程质量达到合格标准,项目实施后,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显著,到目前为止,工程没发生安全事故、诉讼等违法事件发生,公众对项目实施效果满意。对照绩效考评标准,浈江区2015年度山区五市中小河流治理项目资金自评绩效考评得分为95,具体指标分析如下:

(二)指标分析

1、绩效影响(自评得分50分)

1)前期准备,自评得分20分。项目按规定要求履行了立项手续,立项批复文件等资料齐全,资金全部用于项目建设,符合有关规定要求。

2)资金管理,自评得分17分。

①、本次下达资金计划660万元,项目资金已到位,到位率100%,资金到位自评得分4分。②、2015年度山区五市中小河流治理项目共支出预算计划资金660万元,资金支出率100%。资金支付自评得分5分。③、资金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已支付的奖补资金全部用于本项目支出,资金支出、核算符合有关规定,凭证合格有效,财务合规性自评得分8分。

2)事项管理,自评得分13分。

①、本项目按规定编制了初步设计报告,明确项目建设内容,项目实施严格执行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合同管理制,项目法人定期组织检查项目的实施,实施程序自评得分8分。②、实行项目法人负责、政府部门监督相结合的管理体系,项目法人与质量监督机构签订了工程质量监督书,项目主管部门定期对项目检查、监控,项目监管自评得分5分。

2、项目绩效(自评得分45分)

1)经济性,自评得分5分。本项目投资控制合理,不存在超投资概算现象。

2)效率性,自评得分8分。项目建设阶段性目标清晰,但由于天气原因,工程未能按进度计划完成,实施中未发生安全事故,已完工工程质量检测达到合格要求。

3)效果性,自评得分27分。

①、项目实施后,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显著,基本达到预期效果,社会经济效益自评得分23分。②、项目完成后,移交给运行管理单位进行管理,水库配有固定的养护人员和经费,项目实施大大改善了当地环境,对当地环境无负效应,有力的推动了当地经济和环境可持续发展,可持续发展自评得分4分。

4)公平性,自评得分5分。项目实施过程中,没有发生安全事故或引起纠纷、诉讼、信访、上访等负面影响事件,公众对项目公平性和实施效果感到满意。

三、绩效表现

(一)资金使用绩效。

本工程完工建成后可保护沿线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能促进地区经济繁荣,优化投资环境,维持城市正常秩序,还可以合理利用工程的水利优势和水利资源进一步综合开发沿河两岸,在稳定农村经济发展的前提下,调整发展思路,优化经济结构,吸引外资企业,从而美化城市、繁荣经济。

(二)存在问题。

存在的主要问题是由于天气原因,工程未能按进度计划完成,实现阶段性目标任务,影响了资金的有效使用和工程正常建设进度。

②浈江区2015年山区五市中小河流治理工程初步设计批复总投资为1521.91万元,根据相关文件,省级以上级补助资金为70%,地方自筹30%的资金。区内的中小河流治理工程总投资是1521.91万元,即上级补助资金1065.337万元,已到位660万元,地方自筹资金为456.573万元,实际到位95.148万元,其中市级到位46.48万元,区级到位48.668万元(其中两清费用30万元)。由于部分资金未到位,现暂未办理工程验收。

四、改进意见

建设单位应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出更为合理的工作计划,加快工程建设收尾工作,以确保 浈江区2015年度山区五市中小河流治理项目能顺利完成工程验收工作

相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