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基本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二、收入预算说明
三、支出预算说明
四、机关运行经费预算说明
五、“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六、政府采购情况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八、预算绩效情况
九、国有资本经营收支情况
十、专业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部门基本支出表
五、部门项目支出表
六、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机关运行经费及“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2016年韶关市浈江区农业机械管理局
部门预算基本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2016年预算组成单位只有1个,即农业机械管理局本级。
我单位为隶属区农业局管理的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正科级独立核算事业单位,主要职能是农机执法、安全监理、核发、换发、农用拖拉机牌证、驾证、登记入户、年检等工作。内设3个股级机构,分别为:办公室、财务股、监理股。
办公室:负责文电、会务、机要等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政务信息、保密、档案、信访、政务公开、政策法规研究和后勤管理等工作。
财务股:负责本单位的的会计核算、货币资金的收会和管理工作;编制上报财务各类报表;确保本单位资金安全运行。
监理股:农机执法、安全监理、核发、换发、农用拖拉机牌证、驾证、登记入户、年检。
(二)人员构成情况
我单位参公编制共8人,实际在编在职参公人员5人,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退休4人。
(三)预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1、切实贯彻落实强农惠农政策,做好农机购置补贴工作。
2、办理牌证业务、发放号牌、安全监理、年检等业务工作。
3、抓好农机安全生产工作的落实,实现农机作业安全。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16年收入预算73.82万元,比上年减少4.53万元,减幅5.8%,主要原因本年度国家免收农机监理费用,非税收入预算相应减少。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73.82万元,其他收入(财政专户拨款(财政专户拨款、基金预算拨款等)0元。
三、 支出预算说明
2016年支出预算73.82万元,比上年减少4.53万元,减幅5.8%,原因是我局采取强有力的措施,扎实抓好厉行节约工作。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支出73.82万元,其他收入(财政专户拨款(财政专户拨款、基金预算拨款等)安排支出0元。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按用途划分:
㈠基本支出预算73.82万元,占预算拨款支出的100%,比上年减少4.53万元,减幅5.8%,原因是我局采取强有力的措施,扎实抓好厉行节约工作。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2.1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7.64万元。
㈡ 项目支出预算0元,与上年度持平。
四、机关运行经费预算说明
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4万元,比上年减少9万元,减幅69.2%,原因是我局采取强有力的措施,扎实抓好厉行节约工作。其中办公费0.8万元、印刷费0元、邮电费0元、差旅费0元、会议费0元、福利费0元、日常维修费0元、专用材料0元、一般设备购置费0元、办公用房水费0元、电费0元、办公用房取暖费0元、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7元、公务接待费0.5万元、其他费用0元。
五、“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三公”经费预算为3.2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按具体项目分,因公出国(境)支出0元,与上年保持不变;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支出2.7万元,与上年数持平(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7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0.5万元,与上年数持平。
六、政府采购情况。
2016年本部门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元,与上年数相比保持不变。
七、国有资产占有情况(固定资产情况)。
截止2015年12月31日,我单位共有国有资产35.12万元。其中固定资产26.30万元,无形资产8.82万元(土地使用权8.82万元)。
固定资产包括:一是车辆数量2辆,价值19.56万元;二是通用设备数量22个,价值5.14万元;三是家具用具21个,价值1.60万元。2015年度新增固定资产2.78万元,主要是购置通用设备2.18万元,家具用具0.6万元。2015年没有处置固定资产。资产增加情况及原因是进一步加强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落实,提高执法基本装备水平,完善技术支撑体系。
八、预算绩效情况。
2016年,主要工作目标有:1切实贯彻落实强农惠农政策,做好农机购置补贴工作。2、办理牌证业务、发放号牌、安全监理、年检等业务工作。3、抓好农机安全生产工作的落实,实现农机作业安全。2016年,我单位无财政支出绩效项目、但本单位仍要实现以上工作目标,依法合规并安全高效好支出工作。
九、国有资本经营收支情况
2016年,本单位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为0元,支出为0元。
十、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指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2.部门预算:指与财政部门直接发生预算缴款、拨款关系的政府机关、社会团体和其他单位,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的需要编制的本部门年度收支计划,涵盖部门各项收支,实行一个部门一本预算。
3.机关运行费:即部门(单位)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4.“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指市直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市直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市直行政单位、事业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外宾接待)费用。
韶关市浈江区农业机械管理局 2016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