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浈江区农机局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

时间:2018-07-25 00:00:00 来源:浈江农业局1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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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机局—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表.xls

  2017年度韶关市浈江区 农业机械管理局 决算公开  

    

          

  

第一部分   浈江区农业机械管理局概况    

一、 部门机构设置  

二、 部门主要职责  

第二部分  浈江区农业机械管理局2017年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浈江区农业机械管理局2017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浈江区农业机械管理局概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    

 按照部门决算编报要求,2017年决算组成单位共1个,内设3个股级机构,分别为:办公室、财务股、监理股。  

(二)部门主要职责    

浈江区农业机械管理局是主管农用机械工作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责是:农机执法、安全监理、核发、换发、农用拖拉机牌证、驾证、登记入户、年检等工作。  

第二部分   浈江区农业机械管理局2017年部门决算表    

本部门应当公开8张部门决算表格,包括:1.收支总表(3张),即:《收入支出决算总表》、《收入决算表》、《支出决算表》;2.财政拨款收支表(5张),即:《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除涉密信息外,《收入决算表》、《支出决算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全部细化公开到支出功能分类项级科目,《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细化公开到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第三部分   浈江区农业机械管理局2017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支出决算总规模、各类支出决算规模及各类支出增减变化情况。  

(一)年度收入总体情况    

江区农业机械管理局2017年度总收入109.83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09.83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109.83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减少17.43万元,下降13.7%。主要原因:一是本年度调走1人,人员经费收入减少;二是本年度农机购置补贴资金收入减少。  

2.上级补助收入0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主要原因:本年度无该项收入。  

3.事业收入0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主要原因:本年度无该项收入。  

4.经营收入0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主要原因:本年度无该项收入。  

5.其他收入0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主要原因:本年度无该项收入。  

(二)年度支出总体情况    

浈江区农业机械管理局2017年度总支出109.83万元,其中本年支出109.83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07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是其他交通费用,比上年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主要原因:本年度没有调整其他交通费用。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0.86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是归口管理的退休人员的退休费和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比上年决算数减少7.42万元,减少26%,主要原因是上年度大幅调整退休人员待遇,本年度没有上调待遇。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3.80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是社会保障缴费,比上年决算数增加0.77万元,增长20%,主要原因是社会保障缴费正常增长。  

4.城乡社区(类)支出0.45万元,主要用于制作农机安全生产、补贴政策宣传栏,与上年决算数减少0.3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省财政资金减少。  

5.农林水(类)支出77.53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是行政运行、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支出、其他农业支出、农机购置补贴,比上年决算数减少11.28万元,下降12.7%。主要原因:一是本年度调走1人,人员支出减少;二是本年度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资金比上年大幅减少。  

6.住房保障(类)支出5.12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是住房公积金,比上年决算数相比增加0.79万元,增加18%。主要原因是上年度未调整住房公积金,本年度调整住房公积金。  

二、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表说明    

(一)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说明    

浈江区农业机械管理局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合计109.8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09.38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36.83万元,增长50.8%;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编制只编制了区级财政预算资金,并不含上级资金,如本年度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资金21.35万元并未编入年初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45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0.45万元,增长100 %;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编制只编制了区级财政预算资金,并不含上级资金,如2016年省级农机购置补贴组织管理经费0.45万元并未编入年初预算。  

(二)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说明    

浈江区农业机械管理局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合计109.8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9.38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36.83万元,增长50.8%;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编制只编制了区级财政预算资金,并不含上级资金,如本年度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资金21.35万元并未编入年初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45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0.45万元,增长100 %;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编制只编制了区级财政预算资金,并不含上级资金,如2016年省级农机购置补贴组织管理经费0.45万元并未编入年初预算。  

分功能科目看,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款)支出2.07万元,主要用于公务交通补贴;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支出20.86万元,主要用于归口管理的退休人员的退休费和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支出3.80万元,主要用于社会保障缴费;城乡社区(类)农业土地开发资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款)支出0.45万元,主要用于制作农机安全生产、补贴政策宣传栏;农林水(类)农业(款)支出77.53万元,主要用于行政运行、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支出、其他农业支出、农机购置补贴;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支出5.12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  

三、2017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江区农业机械管理局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77万元,完成预算2.3万元的77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 0万元的10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75万元,完成预算2万元的87.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2万元,完成预算0.3万元的6.7%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  

与上年相比,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0.21万元,下降10.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决算数减少0.19万元,下降1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决算数减少0.02万元,下降50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减少(增加)0万元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与上年度一样,没有发生此项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的要求,从严控制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的要求,从严控制公务接待费支出。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0 万元,占 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1.75万元,占99%;公务接待费支出0.02万元,占1%。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本部门出国团组0个、累计0人次。开支内容包括:(1)参加0会议支出0万元;(2)出国谈判、工作磋商支出0万元;(3)境外业务培训及考察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7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为0万元,2017年公务用车购置数0辆。公务用车运行及维护支出1.75万元,2017年本部门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其中1辆被区政府借用,车辆使用费用由区政府承担。本单位的公务用车主要用于农机执法、下乡核实农用机械、下乡宣传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和安全生产检查。  

3.公务接待费支出0.02万元,主要用于上级单位检查和相关单位交流工作等方面的接待。2017年,本部门共接待国外来访团组 0个,来访外宾 0人次;发生国内接待1次,接待人数共5人。主要包括下乡核实农用机械误餐1次,接待人次5人。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21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1.26万元,增长18%。主要原因是:财政部门调整了机关运行经费,人均办公经费由0.8万元调整到1.2万元。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13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13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13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13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12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其中1台被区政府借用,本单位的公务用车主要用于农机执法、下乡核实农用机械、下乡宣传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和安全生产检查)、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按照《2017年度市级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自评工作方案》的要求,对区级财政安排资金达到50万元以上(含50万)的支出项目资金效益进行自我分析、评价。本单位2017年度没有50万元(含50万)的区级财政安排资金。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为便于社会公众的理解,本部门对公开内容中涉及的专业名词进行如下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事业收入。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非本级财政拨款、存款利息收入、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事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面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这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018720  

相关文件: